• 索 引 号:QZ10101-2500-2015-00191
    • 备注/文号:永政文〔2015〕196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5-12-14
    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五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时间:2015-12-17 14:05

    永政文〔2015〕19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进一步加强我县文物保护,发展文物事业,经县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研究,确定商周原始青瓷窑址等24处文物为我县第五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现予以公布。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对依法划定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作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明确保护责任主体,落实保护措施。在保护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违反法律规定的工程建设。因特殊情况需要在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工程建设的,必须依法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对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已有的有碍文物保护的建筑和设施,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予以拆除或迁建。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生态建设、旅游发展及当地群众生产生活的关系,切实加强文物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促进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努力开创我县文物工作新局面,为建设文化强县作出贡献。

        附:永春县第五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永春县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14日

     

    永春县第五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一览表

    一、古遗址

    编号

    名称

    年代

    座落地点

    简介

    保护范围

    1

    商周原始

    青瓷窑址

    商周

    时期

    介福乡

    紫美村

    位于介福乡紫美村,依山势而筑,窑炉顶已被破坏,窑床、窑头、窑壁、窑尾等特征明显可见。出土有大量的印纹硬陶及青瓷碎片。青瓷碎片经权威部门鉴定为商周时期的原始青瓷。该窑址的发现将把福建的制瓷史往前推近2000年。

       以窑址东、西、南向外延伸30米,北向外延伸至德化三班交界处为保护范围,东、西、南再向外延伸10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二、古建筑

    编号

    名称

    年代

    座落地点

    简介

    保护范围

    2

     

    颜氏家庙—

    永思堂

    石鼓镇

    桃场社区

    始建于五代,历代重修,坐西南朝东北,占地面积2600平方米,建筑面积860平方米,三进悬山顶土木结构,面阔20米,进深30米。正厅穿斗抬梁式混合构架。

    颜氏入永始祖仁贵为晋江少卿,五代后唐年间由归德场(今德化)迁卓埔再迁始安里(今桃场),衍传桃源颜氏一派。 乾道五年己丑科进士颜应时,明朝列大夫颜隆,岷王府长史颜廷榘均出于此。内有《永思堂颂》碑,系明少师兵部尚书华盖殿大学士杨士奇题写。

       主体建筑及门庭向外延伸10为保护范围,再向外延伸2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3

    南山陈氏

    宗祠

    岵山镇

    铺下村

    始建于明建文二年(1400,后有重修,坐南朝北,平面长方形,建筑面积1050平方米,面阔14.3米,进深30.2米。系二进悬山式土木结构,穿斗式木构架,其内木雕、石雕精美。

    陈氏于五代后周显德三年(956),由河南光州固始县入闽,由漳州抵永春,宋初择于小岵(今岵山)南山之麓结茅定居。

    整座建筑向外延伸10米为保护范围,四周再向外延伸20米内为建设控制地带。

    4

    崇真宫

    桂洋镇

    壶永村

        始建于宋绍兴十二年(1142),坐北朝南,二进悬山顶土木结构,内饰有精美木雕,大厅壁上绘有壁画。

      

    建筑物向外延伸前后各50米、左右各30米为保护范围。再延伸3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5

    锦水林氏

    宗祠

    桂洋镇

    桂洋村

    始建于宋淳熙七年(1180年),坐西朝东,占地面积5亩,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悬山顶土木结构,19481949年,李仁实(时任永春县国民政府代县长)、郑连春(桂洋革命烈士)等地下党组织先后在此召开会议研究联合锦斗、玉斗、桂洋、坑仔口革命活动计划,组织抗“三征(征粮、征税、征兵)”,组织多人参加闽西南游击队。

     

        整座建筑四周外延10米为保护范围,再向外延伸2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6

    福茂寨

    岵山镇

    茂霞村

        始建于明嘉靖末年,寨主人讳思澄,字希清,为防御倭寇而建,依一山包以花岗岩石砌筑而成,置有西门和北门。寨墙高9米,周长540米。寨内有一民居建筑、生活设施齐全。

        整座古寨墙四周向外延伸10米为保护范围,再向外延伸2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7

    生本堂

    五里街镇

    铺头村

    道光十二年(1832林春庆建,坐东南朝西北,占地面积1686平方米,面阔37米,进深32米,为三进砖石木混合结构,正厅为悬山顶,穿斗抬梁式混合构架。其内饰有精美的鎏金木雕与石雕。   

        整座建筑、门庭向外延伸10米为保护范围,再向外延伸1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8

    黄龙总兵祠

    东平镇

    鸿安村

    始建康熙三十年(1691),历代有重修。坐西南朝东北,平面长方形,面阔13米,进深12米,占地面积156平方米,为砖石木混合结构,抬梁式木构架。屋面悬山顶。

    黄龙,官至虎门副将、南澳总兵、诰封荣禄大夫。

        主体建筑及门庭向外延伸10,为保护范围,再向外延伸15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9

    寿春宫

    苏坑镇

    嵩溪村

        始建于元成宗大德三年(1299),现存为清光绪二十年(1902年)建筑,占地面积1380平方米,大殿为悬山顶,穿斗抬梁式混合结构。保存有清光绪年间孙锦春所作四幅壁画。

     

    整座建筑、门庭向外延伸10米为保护范围,再向外延伸2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10

    灵镇庙

    仙夹镇

    美寨村

        始建于明初,后有重修。坐东北朝西南,为悬山顶穿斗式砖木构架,内有明代状元庄际昌所书匾额“飞炉古地”。

    整座建筑、门庭向外延伸10米为保护范围,再向外延伸2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11

    李开藻故居

    东平镇

    太山村

    建于明万历元年(1572),为三进悬山顶穿斗式砖木结构建筑,坐东北朝西南,面阔24米,进深42米,内部装饰简单朴素,存有一方明代著名书法家张瑞图所书《永春李二有道先生合祠功德碑》,赞颂李开藻、李开芳昆仲的功迹。山墙保留刻有明“万历元年”的青砖。

    李开藻(15731620),与堂兄开芳同登万历癸未1583进士,历任山西、四川、山东、江西提学,后晋太常寺卿。在家乡修学宫筑桥造路。

     

        整座建筑向外延伸10米为保护范围,再向外延伸3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12

    高阳余氏

    宗祠

    桃城镇

    洋上村

        始建于清道光十八年1838),占地面积750平方米,建筑面积500平方,为悬山顶,穿斗抬梁式混合构架。其内雕刻精美。 著名的爱国将领余承尧,著名诗人余光中均出于此。

     

    主体建筑及门庭向外延伸10米为保护范围,再向外延伸2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13

    余承尧故居——坂内堂

    桃城镇

    洋上村

    建于清代,为悬山顶,穿斗式木构架。

    余承尧,是著名的爱国将领、画家、书法家,曾任黄埔军校教官,历任第二战区、西安战区军风纪巡察中将团长,国民政府军事参议院参议。

        主体建筑及门庭向外延伸10为保护范围,再向外延伸2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14

    林兴珠故居——虎榜堂

    蓬壶镇

    汤城村

    始建于清初,现为林氏家庙,坐东朝西,占地面积805平方米,为悬山顶砖石木混合结构,正厅为穿斗式木构架,进深五柱。

    林兴珠(1628—?),原名进周,字而梁,民间尊称其为“林侯”,永春县升平里(今蓬壶汤城)人。清顺治六年(1649),随郑成功抗清,后降清,在“三藩之乱”中镇压吴三桂叛军有功,清康熙十七年(1678),因抗击沙俄有功,帝召其入京,授銮仪卫銮仪使,赐封建义侯。

        主体建筑及门庭向外延伸10米为保护范围,再向外延伸7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15

    永隆宫

    东平镇

    冷水村

    建于明末年间,厅中供奉武功祖师。为悬山顶土木结构,穿斗式木构架。1928年至1929年,李文墨(第一任共青团永春县委书记)。据此为活动根据地,按照县委部署组建农民武装,建立东区民团1949年,海外归来的马共党员黄慈西、汤亚明、李正宗、陈巨水等人也参加了党组织,在东区开展工作。于此成立东平革命“联谊会”、“抗三征友谊会”。为永春的解放打下了良好基础。

    宫后墙外山地延伸100米,左、右两旁延伸各50米,门口小水库延伸100米为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16

    登进堂

    石鼓镇

    卿园村

        建于清代,坐东南朝西北,为三进砖石木混合结构,面阔37米,进深40米,正厅为穿斗抬梁混合木构架,现为黄氏宗祠。卿园黄氏于宋嘉定年间(1208-1224)由莆阳(今莆田)迁徙入永。

    主体建筑及门庭向外延伸10米为保护范围,再向外延伸2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17

    玉斗康氏

    宗祠

    民国

    玉斗镇

    玉斗村

        始建于明万历乙未年(1595),历代有重修。悬山顶,坐东南朝西北,占地面积1440平方米,为砖石木混合结构,正厅为悬山顶,穿斗抬梁式混合构架。康氏于明宣德年间(14261435),由安溪感化里迁徙入永春。

    主体建筑及门庭向外延伸10米为保护范围,再向外延伸2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三、近现代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编号

    名称

    年代

    座落地点

    简介

    保护范围

    18

    颜子俊故居

    民国

    达埔镇

    达中村

        建于1947年,正厅为悬山顶穿斗式构架。坐东朝西,面阔40米,进深24米。前埕进深12米。立面及其内梁枋、窗棂饰有精美木雕和石雕。

        颜子俊18871959,早年旅居越南,曾任越南中华总商会主席,接受孙中山的爱国民主革命思想,加入同盟会,积极支持辛亥革命。新中国成立后,历任福建省侨委副主任、全国侨联第一届副主席、国家侨委委员,第二届全国政协委员。

        整座建筑、门庭向外延伸10米为保护范围,四周均以围墙为界,围墙内为建设控制地带。

    19

    李尧南故居——崇节堂

    民国

    达埔镇

    汉口村

     

    建于20世纪30年代,为两层砖石木结构洋楼,坐西北朝东南。占地面积797平方米,建筑面积512平方米。正门上匾额“崇节堂”系民国总理许世英题写,对联由清末翰林院编修,时任福建省政府财政厅厅长陈培锟题。

    李尧南(18991967),民国时期著名商人,经营纺织业与佛手茶种植业,产品远销东南亚,曾任永春县商会会长、县参议员。

        主体建筑及门庭向外延伸10米保护范围,再向外延伸2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20

    敦福堂

    民国

    岵山镇

    茂霞村

    建于民国时期,为中西合璧两层楼房,主体建筑平面呈“回”形,屋内设有天井,二楼有回廊,正立面有骑楼,是典型的华侨建筑。坐西北朝东南。面阔33米,进深21.7米。

     

    整座建筑向外延伸10米为保护范围,四周再外延2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21

    世德堂

    民国

    岵山镇

    铺下村

    建于民国二十七年(1938),坐南朝北,面阔59.1米,进深21米,前埕进深6米。为二进砖石木混合结构,正厅为悬山顶,穿斗式构架。其内饰有精美的木雕、石雕和彩绘。

        整座建筑向外延伸10米为保护范围,四周再外延2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22

    崇德堂

    五里街镇

    儒林社区

    建于清光绪乙亥年(1899,坐西南朝东北,占地面积1100平方米,为二进砖石木混合结构,正厅为悬山顶,穿斗式构架。其内饰有精美的鎏金木雕与石雕。

        整座建筑、门庭向外延伸10米保护范围,再向外延伸10为建设控制地带。

    23

    赞修堂

    1957

    桃城镇

    济川村

    建于1957年,坐东朝西。占地面积约2000平方米,为三进砖石木混合结构,正厅为悬山顶,穿斗式构架。其内饰有精美的木雕、石雕和彩绘,具有中西合璧的特色。

        整座建筑、门庭向外延伸10米为保护范围,再外延伸20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24

    龙潜堂

    1927

    湖洋镇

    龙山村

    旅居马来西亚的华侨郑德脂郑作余父子建于1927年,坐西南朝东北,占地面积1100平方米,为砖石木混合结构,正厅为悬山顶,穿斗式构架。其内饰有精美的木雕与石雕、砖雕及诗书壁屏。

    郑作余(18951967),抗战期间,积极响应陈嘉庚先生号召,成立“抗日筹赈会”,曾任分会副主席,为国内抗日筹款、献药、献机,深得旅居地土箸与华侨的敬重,被拥为当地侨领,曾任马来亚中华公会执事,1960年修缮仙溪小学,捐资永春华侨中学等,1958年受到永春县人民政府嘉奖。

        主体建筑四周各向外延伸5米为保护范围,再向外延伸15米为建设控制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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