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3-3000-2023-00005
    • 备注/文号:永财农〔2023〕4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3-20
    永春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第一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建设项目的批复
    时间:2023-03-24 10:29

      永财农〔2023〕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83号)文件精神,我县按照省级财政下达的奖补控制指标和年度工作安排,经乡镇申报和县级审核择优选项列入我县2023年年度计划,现予批复(详见附件)。

      各乡镇应根据《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春县加强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项目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永政办〔2017〕121号)和《永春县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福建省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福建省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绩效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根据批复的建设项目组织实施,于6月初要求全部动工,并加强管理、监督,加快施工进度,确保9月底完成全部工程任务,并按《操作规程》要求建立一事一议项目档案资料。

      永春县财政局

      2023年3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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