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2-2500-2021-00009
    • 备注/文号:永发改审〔2021〕9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3-11
    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永春县外山乡墘溪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永春县外山乡墘溪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时间:2021-03-16 16:30

    永发改审〔20219 

    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外山乡墘溪村村民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永春县外山乡溪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的建设将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项目建设是必要的。经研究,原则同意永春县外山乡溪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建议书(项目代码:2103-350525-04-01-839722),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外山乡墘溪村村民委员会 

      二、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建设外山乡墘溪村生态宜居振兴项目:建设1.5公里木结构风雨廊道;在松溪两侧布置建设精致公园22000平方米;环溪步行道5000米;至马仑寨休闲步道2公里;铺设地面砖约10000平方米;廊桥1180平方米;新种各种景观树2000株,新增绿化面积3000平方米。建设外山乡文化广场约800平方米,墘溪村公厕60平方米,墘溪村马仑寨乡村公园溪岸步道提升1.5公里,1500平方米中草药科普馆。 

      三、项目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为860万元。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基建程序报批。 

        

    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3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