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2-2500-2024-00077
- 备注/文号:永发改审〔2024〕75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9-29
永春县公安局 :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永春县公安局达埔派出所业务用房初步设计暨概算的函》及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永春县公安局达埔派出所业务用房初步设计方案和工程概算。具体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永春县公安局达埔派出所业务用房(项目编码:2302-350525-04-01-976128)
二、项目建设地点:永春县达埔镇岩峰村
三、项目单位:永春县公安局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6438㎡,建筑面积为2513.84㎡。项目建设窗口用房、办案用房、业务保障用房、后勤保障用房、设备用房、停车场、警用训练场(含其他附属设施),以及相配套的附属设施、室外工程等。配套设施及绿化:包括道路、围墙、景观绿化等工程。
五、主要设计标准
业务用房建筑层数4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便民服务窗口建筑层数1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采用埋地式消防水池;建设地区域地震基本烈度等级为7度,地震分组为第三组,工程属丙类建筑,建筑物设计抗震等级为三级;防水满足二级防水要求,抗渗等级P8级;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结构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50年。
六、工程概算
项目概算总投资控制在13820787.5元以内,其中工程费用9934034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886753.5元。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请项目单位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要求,加强管理,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附件:永春县公安局达埔派出所业务用房项目总概算表
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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