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2-2500-2025-00035
- 备注/文号:永发改审〔2025〕29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27
永春县桂洋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桂洋镇壶永村地灾点及周边环境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的函》及附件收悉。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及群众出行需要,经研究,原则同意桂洋镇壶永村地灾点及周边环境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方案(含概算)。具体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桂洋镇壶永村地灾点及周边环境治理工程(项目编码:2505-350525-04-05-868822)
二、项目建设地点:永春县桂洋镇壶永村
三、项目单位:永春县桂洋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该项目占地面积3200平方米,边坡土方清理,边坡加固,道路水毁修复。其中建设锚杆及框架护坡长度79.6米,高度23.5/21.04米,挡墙建设46.8米,高度5.5-7.5米及附属防护栏杆、排水设施;道路水毁修复宽7m,长度约100m的乡村道路及附属挡墙修复、排水工程。
五、主要设计标准:
1.本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安全等级为二级。
2.建设场地的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设计特征周期为0.40s。
3.本工程设计治理区上部采取按坡率1:1~1:1.15进行削坡减载;设置6排锚杆框架,锚杆长度18~20m,水平间距和垂直间距均为 3.0m,框架内采用喷播草灌籽绿化进行防护;在挡土墙墙身设置深层仰斜排水孔、泄水孔,仰斜排水孔孔深32~46m,间距3m;在坡面设置急流槽;在挡土墙墙顶平台设置平台排水沟;在坡脚挡土墙前缘、坡脚地面设置地面排水沟、消能池。相关设计符合福建省地方行业标准《福建省滑坡防治设计技术规范(试行)》《滑坡治理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DZ/T0219-2006) 和《岩土锚杆(索)技术规程》(CECS22:2005)等规范和标准要求。
4.采用动态设计法,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地质状况、施工情况和变形、监测信息对原设计及时进行校核、修改和补充。施工应采用信息施工法。
5.本工程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其施工应由具有地质灾害治
理工程施工资质的专业队伍承担。
六、工程概算:
项目概算总投资控制在509.7539万元以内,其中工程费用403.653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6.1万元,预备费20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自筹。
七、建设工期:按12个月控制
请项目单位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要求,加强管理,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5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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