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2-2500-2025-00036
- 备注/文号:永发改审〔2025〕30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06
永春县自然资源局: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永春县2025年地质灾害隐患点排危除险项目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的函》及附件收悉。为有效消除我县地灾点的地质灾害安全隐患,经研究,原则同意永春县2025年地质灾害隐患点排危除险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方案(含概算)。具体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永春县2025年地质灾害隐患点排危除险(项目编码:2506-350525-04-05-870276)
二、项目建设地点:永春县东平镇(1个)、仙夹镇(1个)、苏坑镇(1个)、石鼓镇(2个)、锦斗镇(2个)、呈祥乡(4个)、达埔镇(4个)、吾峰镇(5个)、桃城镇(3个)、一都镇(2个)、横口乡(2个)、岵山镇(9个),合计36个地灾点。
三、项目单位:永春县自然资源局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由36个地灾点组成。防治工程设计主要针对影响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在关键地段采取行之有效的工程措施。主要采取削坡减截、截水骨架植草灌防护、挡土墙、护面墙、SNS柔性防护网、喷射混凝土、截排水措施,进行地灾点综合治理。
五、主要设计标准:
国家标准《滑坡防治工程勘查规范》( GB/T32864-2016)、行业标准《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DZ/T0219-2006 )、福建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方标准《福建省滑坡勘查技术规范(试行)》等技术标准。
六、工程概算:
项目概算总投资控制在1274.1426万元以内,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1021.285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15.7462万元,暂列金37.1109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
七、建设工期:按12个月控制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请项目单位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请项目单位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要求,加强管理,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6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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