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13-0101-2020-00001
    • 备注/文号:永公综〔2020〕3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公安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1-08
    永春县公安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08 16:25

      永公综〔2020〕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县公安局2019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的数据统计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泉州市永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jyc.gov.cn/)公布并提供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95-23895116

      一、总体情况

      永春县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依法、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突出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严格落实领导责任、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机制,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程。

      (一)强化基础支撑。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部署,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推进。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从政策制定、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坚持依法行政,从源头上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好基础。

      (二)拓宽发布渠道。依托“两微一端”,及时发布政策解读、工作动态、先进典型、预警提示等信息,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三)抓好业务培训。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形式的政府信息宣传培训,努力提升自身业务水平,更好适应新时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

      (四)严格保密审查。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查制度,层层把关,责任到人,始终坚持“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不出现失泄密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 

    977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60 

    876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 

    数量 

    行政处罚 

    196 

    141870 

    行政强制 

    40 

    58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908.54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和提高。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不断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策解读,提高公众的认知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2019年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永春县公安局

      2020年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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