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13-0100-2012-00015
    • 备注/文号:永公综【2012】236号
    • 发布机构:公安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2-12-24
    永春县公安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2-12-25 11: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县公安局2012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的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附表。可在永春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http://fjyc.gov.cn)上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95-23895116

       一、概述

       永春县公安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依法、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按照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和建设服务型、法制型机关的目标,立足职能、扎实创新,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2年度县公安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2年度县公安局共受理公开信息申请0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县公安局指定1名同志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2012年度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支出为0元。

       (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无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

       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无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历年累计数为0元。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度县公安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历年累计数为0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

       永春县公安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市、县信息部门的有关要求和部署,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仍有差距,主要表现在:

       1、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还不够。

       2、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有一定局限性。

       整改措施:

       1、加大对企业、基层、人民群众等服务对象的宣传力度,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联系对象的纽带。

       2、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

       2012年度县公安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

       2012年度县公安局受理公开信息申请0

       (三)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2012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14

    132

    其中:1、网站公开

    14

    132

    2、政府公报公开

    0

    0

    受理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传真申请数

    0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0

    4、网上申请数

    0

    0

    5、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否决公开答复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刑政申诉数

    0

    0

    永春县公安局

    2012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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