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4-2500-2020-00002
    • 备注/文号:永工信商务[2020]15号
    • 发布机构:工信商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3-15
    永春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关于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3-20 11:01

    永工信商务[2020]15号

      各乡镇经济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下属企事业单位、相关企业:  

      现将《永春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关于迅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永春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关于迅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县工信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根据《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泉州市迅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泉安委〔20202号)、《泉州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疫情期间组织安全生产服务小分队开展志愿服务工作的通知》(泉安办〔20207号)、《泉州市工业信息化局关于印发迅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泉工信法规〔202032号)、《泉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迅速开展商务系统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泉商务安全〔20202号)、《中共永春县委办公室 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百日攻坚行动的紧急通知》(永委办发明电〔202012号)和工作实际,决定迅速在全县工信商贸领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百日攻坚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鲤城区欣佳酒店“3.7”楼体坍塌事故的指示要求,深刻吸取事故血的教训,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所辖行业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遇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促进全县工信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整治内容  

      全县工信商贸领域所属行业企业,重点突出煤矿、民爆生产销售等行业领域。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疫情期间各类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一)煤矿行业:  

      一是煤矿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未按照批准的设计组织施工,边建设边生产;生产矿井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证照失效组织生产;二是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超层越界开采或违法违规开采保安煤柱,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假图纸、假密闭、隐瞒作业地点生产的;三是瓦斯超限作业的,安全监控系统功能不完善、运行不正常的;水害防治“135”工作机制不落实;井下违规动火作业、井口检身制度不落实;通风系统不完善;四是停工停产矿井未按规定组织验收擅自生产建设,已列入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计划,经县级或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告关闭的煤矿仍违规组织生产,违规设立过渡期”“回撤期,以回撤设备等名义组织生产。  

      分管领导:薛鹏  

      (二)民爆行业:生产区域(生产企业):生产设备、联锁  

      装置、门禁系统、视频监控设施是否运转正常,相关设备设施是否定期检修检测,是否有形成完整的维护记录;消防、防尘、防雷、防爆、防静电等相关安全防护措施、职业卫生防护设施是否正常运转;是否存在三违四超行为。存储区域:民爆物品流向管理制度、隐患排查与治理和四防(人防、技防、物防、犬防)制度是否严格落实;出入库登记、人员进出登记是否完整一致;寄存民爆物品、存放零散民爆物品现象是否存在;视频监控、消防、防雷、防静电、报警设施等是否有效运转;民爆物品搬运装卸堆放等操作是否按规范实施;值班巡查工作是否落实到位;是否组织应急演练活动。  

      分管领导:林宝珍  

      (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其他工作:结合此次攻坚行动,开展《泉州市纺织服装鞋业纸业等重点行业企业生产管理提升指导意见(试行)》的宣贯培训工作,通过树立典型示范标杆企业,推动我县纺织服装鞋业纸业等重点行业新上项目和有条件的存量项目尽量参照《指导意见》标准建设和管理。同时,认真落实三个必须要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业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  

      分管领导:刘福心(负责工业行业领域企业)  

      林荣川(负责外资外贸、电子商务行业领域企业)  

      陈锦吉(负责商贸行业领域企业)  

      三、实施步骤  

      从即日起至616日,分全面自查、检查执法、督促指导、巩固总结四个阶段,整治时间要服从整治效果、整治质量,对整治效果不理想,整治质量不高,未达到整治要求的,要延长整治时间,确保取得整治成效。  

      (一)全面自查。即日起至331日,各乡镇经济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局各股室要对照整治重点深挖细究,深入开展自查自改,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立查立改,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认真查找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点查安全隐患,看整改是否到位;查责任制度,看是否层层落实责任和签订安全责任书;查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看是否严格执行和落实;查设施设备,看是否安全运行;查主体资格和生产经营行为,看是否合法、有效、规范;查安全预案,看是否落实到人、财、物和工作保障措施。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找准问题和短板,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做到闭环管理。  

      (二)检查执法。即日起至430日,局各股室要进一步组织全面大检查,对辖区内的煤炭、民爆、工贸等重点行业企业进行全面覆盖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督促企业做到闭环管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提请政府或安委会挂牌督办;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严厉打击、及时查处。对已过整改期限仍未整改的企业要立即严肃执法,该停产整顿的立即予以停产整顿,该关闭的立即予以关闭,确保各类事故隐患整改和非法违法行为打击到位。  

      (三)督促指导。41日至531日,局各股室要组织对排查出的企业问题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对重复存在同类型重大隐患、隐患整改弄虚作假的企业要严厉打击、严格执法,确保前期排查出来的隐患全部整改到位,排查出来的风险防控措施全部落实到位。  

      (四)巩固总结。61日至16日,在全面总结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局各股室、相关企业要进一步巩固提升,强化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并固化经验做法,反思问题不足,形成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局各股室、相关企业要认真吸取鲤城区欣佳酒店“3·7”楼体坍塌事故教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举一反三,在本行业迅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落实监管责任,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敢于动真碰硬,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攻坚行动的主动性积极性,全力保障本辖区工贸行业生产安全。  

      (二)精心组织安排部署。局各股室、相关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制,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真正的把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要严格落实三个必须原则,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各环节责任,推动形成全链条、全过程的安全监管体系。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要对生产作业环境、生产工艺、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所有岗位、所有风险管控措施等进行全面自查自纠。要进一步完善攻坚行动工作台账,逐项明确排查整治具体工作目标、要求、措施、责任和完成时限;要建立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管控清单,逐项明确辨识部位、存在风险、风险分级、事故类型、主要管控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要建立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治理清单,将发现的各类隐患全部登记入册,逐项明确隐患名称、隐患等级、治理措施、完成时限、复查结果、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要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内部追责问责清单,严格对落实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整治、教育培训责任不到位部门和人员,以及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  

      (四)强化督促整改力度。各股室、相关单位要统筹推动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进展,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立查立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等工作措施贯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全过程。对于企业存在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并按程序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督促企业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永春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2020年3月15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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