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7-0101-2023-00011
    • 备注/文号:永交〔2023〕33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交通运输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5-29
    永春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永春县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永春县交通运输局 时间:2023-06-02 16:02

    永交〔2023〕3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局属各单位、各股室,各交通项目建设指挥部,各交通运输企业、各在建交通项目: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细化落实国家消防救援局、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有关决策部署,现将《永春县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永春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5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永春县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

      2023年3月27日,河北省沧县崔尔庄红枣市场废弃冷库发生火灾;4月17日,浙江省武义县伟嘉利工贸有限公司厂房发生火灾;4月18日,北京市丰台区长峰医院东住院楼发生火灾,均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这些火灾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教训极为突出,充分说明当前消防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复杂。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细化落实国家消防救援局、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压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全力推动排查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决定从即日起至年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聚焦人员活动集中且易造成群死群伤的单位场所,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现阶段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底数,全面推动落实单位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政领导责任,切实提高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坚决守牢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排查重点

      (一)重点场所。全县排查整治的对象为具有较大火灾风险、人员活动集中容易造成群死群伤或重大社会影响的五类场所。

      1.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商场(商业综合体)、集贸市场、体育场馆、公共娱乐场所等。

      2.敏感特殊场所。包括医院、养老院、儿童福利院、寄宿制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剧本娱乐场所等。

      3.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分租、转租形成“厂中厂” 劳动密集型企业,老旧商住楼,经营性自建房等。

      4.易燃易爆场所。包括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仓储物流企业,燃气生产、经营单位等。

      5.突出风险场所。包括10人以上出租屋、“下商上租”等场所和老旧街区等区域(行业)性消防安全突出集中连片区域。

      交通运输行业重点是:全县“两客一危一重”运输企业(包含班线客运企业、旅游客运企业、危货运输企业、重载货运企业)、电气焊等特种作业、在建交通工程项目等。

      (二)重点问题。聚焦致灾要素,按照火灾发生发展的规律,将火源管理、电源管理、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装饰装修、安全疏散条件、防火分隔、消防设施设备、管理责任落实、初期火灾处置等8类致灾因素作为排查整治的重点(附件1)。

      各乡镇、各单位、各股室、各企业、各项目要深刻吸取近年来典型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结合辖区、行业实际开展风险研判,深入分析我县交通运输领域存在的重大隐患、重大风险,梳理重点整治和调度内容,找出本地区、行业(领域)容易发生群死群伤和有影响火灾的最不放心单位场所。

      重点排查各客运场所、运输企业(有设置物流仓储场所的)、邮政快递企业和各在建项目:①是否存在“三合一”(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场所;②是否认真梳理主要风险点,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创建提升工作;③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落实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等管理制度;④是否违规使用“三合板”、可燃彩钢板等易燃可燃材料用作隔墙或装修装饰,防火分隔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等隐患;⑤物品堆放管理是否规范,是否设置防火警示标志,对主要通道、货物固定位置等位置实行划线管理,主要火源、可燃物、助燃物管控到位;⑥灭火器、消防栓等消费设施是否有配置、是否过期、是否损坏停用,是否定期组织消防设施维保、检测,查看消防设施维保记录和检测报告是否与实际相符;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停放充电;⑦企业是否具备应急处置能力,是否制定灭火及疏散逃生预案并组织定期演练,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否掌握一懂三会(一懂:懂本场所火灾危害性;三会: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会组织疏散逃生)等类型隐患。特别是一些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货车油箱等,一定不能随意进行焊接、切割、加热、打磨以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电钻、砂轮等可能产生火焰、火星、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坚决防范“小施工”酿成“大灾害”的安全责任事故。

      三、检查方式

      (一)指导单位自查整改。要指导督促各企业、项目全面落实消防安全法定职责,做好以下四项工作:一是组织集中开展重大隐患的自查自改,重点针对火源、电源管理等8 类致灾要素,督促指导企业、项目自评风险、自查安全、自改隐患;结合“五一”节前后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通报的相关问题,逐一落实整改,做到动态闭环管理。二是组织主要负责人开展一次全面培训,培养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提升自查自改能力。三是要督促各企业、项目向属地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自查自改情况(附件1),对于整改难度较大、整改限期较长的单位场所应落实每月报告直至整改完成,隐患整改期间,制定并落实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严防发生火灾。四是要通过发布公告、通知、集中培训等形式,告知企业、项目积极主动开展排查整改,短时间无法整改的,主动向属地政府、行业部门报告。

      (二)深化行业排查检查。督促各企业、项目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对可能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对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用火用电不规范、可燃物多等重大问题,该整治的要坚决整治、该停工(产)的要坚决停工(产)。要对照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重点场所火灾防范风险指南及检查指引,将8类致灾因素融入安全生产标准化2.0版本统筹推动,深入推进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对排查发现存在违规用火用电、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违章动火施工、锁闭安全出口、占用消防车通道等情形的,应及时制止、劝阻,问题严重的,移交消防部门。

      四、整治措施

      (一)严格依法整治。要聚焦重大风险隐患,加大整治力度,提高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质效。5月30日前,要至少摸排上报1家(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附件4)报县交通运输局审核,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企业、项目,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舆论等方式,督促坚决整改到位。要加强行刑衔接和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入刑案件办理工作,对涉嫌构成危险作业等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舆论监督整治。要充分利用LED、网络新媒体等媒介,对区域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久拖不改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曝光。集中开展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活动,以案说法、以案明责,倒逼隐患整改落实。对排查整治中好的做法和单位,要正面宣传报道。要依托现有举报投诉平台,落实奖励政策,鼓励群众举报消防安全隐患,充分调动群众参与专项行动的积极性,实现共享共治。整治期间,局微信公众号要各发布不少于2次的消防安全隐患曝光、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等文章。

      (四)信用监管整治。对逾期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纳入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清单,并通报发展改革、工信商务、市场监管、文体旅游、金融监管等部门,推动作为信用评定、项目审批、银行贷款、星级评定等的重要依据,利用经济杠杆手段促进重大火灾隐患整改。

      五、步骤阶段

      专项行动大体分四个步骤,各阶段交叉进行、压茬推进。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底前)。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工作机制,并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发动,确保方案要求落地落细。

      (二)自查自改(2023年6月底前)。对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改,按规定主动报告。结合六月份安全生产月活动,6月底前,要督促企业、项目开展一次全面自查自改和消防安全培训演练。

      (三)督促整改(2023年11月底前)。要聚焦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和检查事项,深入企业、项目开展检查,依法严格查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建立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检查台账(附件2)。对影响公共安全、整改难度大的,要积极协调解决。

      (四)总结提高(2023年12月底前)。要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经验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健全完善消防安全治理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把专项行动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检视整改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亲自带头抓,组织会议部署、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统筹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制度建设。要将专项行动与交通运输领域消防安全、“五一”节前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工作相结合,坚持边整治、边总结,在推进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重点在电气焊作业、保温材料等全链条管控等方面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固化提升为消防管理制度、治理标准规定,加快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

      (三)强化考核督导。专项行动工作成效将纳入2023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要根据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整改评判标准,严格组织实施,确保隐患整改消除。要加强督导检查,对问题突出的单位、企业、项目集中督办,发现履责不力、工作敷衍的,严格责任倒查。对明明有重大风险隐患却查不出或查出后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严肃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5月30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动员部署情况及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摸排汇总表(附件4)至县交运局安生股,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摸排汇总表(附件4)后续随查随报;从6月份开始,每月18日前报送一次专项行动推进落实情况(附件2、3),12月18日前报送工作总结。(联系人:郑晓治,联系电话:0595-23862965,邮箱:jtaq123456@163.com

      附件:1.单位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自查自改登记表

      2.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检查清单

      3.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行动工作统计表

      4.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摸排汇总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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