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20-1000-2023-00001
    • 备注/文号:永教装〔2023〕1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1-09
    永春县教育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2 17:00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要求编制,本报告的数据统计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永春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并提供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永春县教育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95-2388276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永春县教育局认真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县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领导,健全制度,深化内容。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2年,永春县教育局按照《条例》规定和县政府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一年来主动公开信息共有3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永春县教育局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 

      (四)平台建设情况。2022年,着力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注重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的落实,推进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对信息公开工作,从信息公开内容、范围和渠道,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议、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公开反馈等方面进行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  

      2、主动公开的办事指南项目内容还需进一步增加。 

      改进措施: 

      1、规范公开程序,丰富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进一步梳理教育系统办事指南内容,及时进行信息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永春县教育局 

      2023年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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