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20-1000-2026-00001
    • 备注/文号:永教装〔2026〕1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27
    永春县教育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28 08:51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编制。报告数据统计周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报告通过永春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并提供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永春县教育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95-23882761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永春县教育局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各类教育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强化信息发布、解读与回应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教育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协同推进。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要求,聚焦教育政策部署、招生入学、财务预决算、校园安全、教师招聘等社会关切领域,系统梳理并精准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条,确保公开内容全面、准确、及时,切实提升教育工作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规范受理、审查、答复流程,但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依申请公开事项受理量为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发布与管理全流程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从信息采集、起草、审核到发布实施全链条把关,切实提升信息发布质量。加强政府信息分类归档管理,规范信息存储、检索与利用流程,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无误、安全规范、高效可用,从源头上夯实政府信息管理基础。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5年,我局持续优化永春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教育板块栏目设置,细化信息分类,完善检索功能,提升平台操作便捷性。同时,加强平台内容更新维护,确保信息发布及时、栏目运营规范,为公众快速获取教育领域信息提供高效便捷的渠道,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服务实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

      狠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落地执行,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围绕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发布渠道、时限要求等核心要素,以及考核评议、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反馈整改等关键环节,健全完善配套管理制度。定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 信息发布形式单一。公开信息多为文字原文、通知公告等传统形式,政策解读、惠民举措等缺乏音频、视频、图解等可视化呈现,未充分适配不同受众信息获取习惯,影响信息接收效率。

      2. 信息公开与业务协同不足。部分业务科室重视不够,未将信息公开融入业务全流程,信息公开不及时完整,影响公众全面知晓。

      (二)改进措施

      1. 优化发布流程,强化时效管控。明确各类信息发布时限,政策类解读与原文同步发布;严格“三审三校”,开通紧急信息审核绿色通道。

      2. 深化业务协同,压实公开责任。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将信息公开嵌入业务全流程。明确科室第一责任人,建立月度协调会制度,开展专题培训,保障业务信息及时完整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4年共发送0份信息处理费缴纳通知,通知收取金额0元,实际收取金额0元。

      永春县教育局

      2026年1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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