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56-0800-2024-00001
    • 备注/文号:永科〔2024〕1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科学技术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10
    永春县科学技术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0 17:38

      一、总体情况

      1. 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科技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统筹协调推进,认真按照省、市、县的文件精神和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公开科技重点领域方面信息,解读相关政策,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时效性和便民性。

      2. 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明确审核主体、程序,实行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严格把关发布内容,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严禁未经审核或授权擅自发布。定期对发布信息进行自查,及时整改问题。

      3. 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一是及时在永春县人民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媒体平台上公开科技政策、内容解读、项目经费等内容。二是加大科技政策宣传力度,在科技活动周、创新大会等大型活动中发放政策宣传材料,并采用精准服务方式,筛选梳理科技创新政策,逐家入企讲解辅导。

      4. 加强业务培训。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高质量开展主动公开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发布形式较为单一。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梳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加深理解,主动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提供全面的科技信息服务,持续提升社会公众的获得感、满意度,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传播力、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永春县科学技术局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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