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6-3000-2022-00005
- 备注/文号:永林计财〔2022〕8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6-06
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单位:
为规范天然林保护工程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以上财政林业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资环〔2021〕17号)和《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林业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泉财农〔2021〕137号)精神,经研究,现将修订后的《永春县天然林保护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永春县天然林保护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永春县林业局 永春县财政局
2022年6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52502000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