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5-3000-2022-00001
    • 备注/文号:永农发〔2022〕1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1-04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0 09:06

    永农发〔2022〕1号

      本年度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及《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从“泉州市永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fjyc.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永春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春县桃城镇桃溪路232号,邮编:362600,电话:0595-2386266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永春县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增强信息公开意识,完善工作机制,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及时回应公众关切,紧紧围绕农业农村工作,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条。其中,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16条,其他类信息2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不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审查力度,严格审查公开内容,增强公开效果,保证信息的实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化、标准化、规范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我局信息公开的主要发布平台。不断加强和丰富“永春三农通”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为辅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高农业农村政策知晓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

      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综合协调作用,定期召开相关会议,及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考核,严肃工作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策解读质量还不够高,解读深度不够,解读形式比较单一。

      (二)改进情况

      按照《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县政府门户网站政策文件解读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不断加强学习,明确解读责任、落实解读机制、不断增强解读效果。改变以往解读内容简单摘抄政策文件,变得有针对性,并运用图表形式进行展现,取得较好解读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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