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5-1000-2022-00026
- 备注/文号:永农发〔2022〕281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2-27
永农发〔2022〕28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垦发展有限公司:
为持续推进全县村集体经济发展,从追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配套资金(永财农〔2022〕208号)中安排500万元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统一投资县运营主体农垦发展有限公司,用于该公司发展产业增收等项目,按年固定收益率返还收益,具体参照投资国投水利运营收益返还项目结合实际协商进行(包括项目合作模式、资金拨付、监督等),收益全部统筹分配给村集体,切实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请加强资金和绩效管理等,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永春县财政局
2022年1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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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52502000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