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5-1000-2023-00005
    • 备注/文号:永农发〔2023〕40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3-06
    中共永春县委组织部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永春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3-03-16 11:06

      永农发〔2023〕40号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2022年度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泉财指标〔2022〕1068号)文件要求,现下达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市级补助资金28万元(附件1),用于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试点项目建设,支出款列“2130706-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科目。请督促相关村抓紧项目建设等工作,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挪用,并做好资金公示公告、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等工作,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步做好绩效(附件2)跟踪管理,确保资金规范有效安全使用。

      监督电话:12317、0595-68089018 

      地址:永春县桃城镇桃溪路232号

      中共永春县委组织部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永春县财政局

      2023年3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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