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5-1000-2023-00008
    • 备注/文号:永农发〔2023〕62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4-06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永春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雨露计划补助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3-04-11 15:24

    永农发〔2023〕62号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3号)精神,我县组织各乡镇以教育部门学籍系统中标注的学籍信息作为参考依据,开展2023年度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摸底工作。经过各乡镇核实上报,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106人(其中4人就读不满半学年),现按每人每学年3000元、就读不满半学年的按1500元的补助标准,下达2023年度雨露计划补助资金31.2万元。其中,省级下达2023年雨露计划补助资金24万元,县级2023年度精准扶贫及村级财源建设资金7.2万元(永财预〔2023〕1号),款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预算科目,财政监管编码CZJG013013013。请各有关乡镇尽快将雨露计划补助资金转入补助对象本人或家庭成员银行账户,并及时将资金拨付情况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和福建省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永春县财政局

      2023年4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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