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5-1000-2023-00011
    • 备注/文号:永农发〔2023〕96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5-15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永春县财政局关于拨付2021-2022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运营资金投资收益的通知
    时间:2023-05-19 08:38

    永农发〔2023〕96号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拨付2021-2022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运营资金投资收益的通知》(泉农综〔2023〕27号)文件要求,现拨付试点村2021-2022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运营资金投资收益490033.33元(详见附件)。试点村村集体按实际收到的收益情况登记入册,投资收益主要用于农村公益、扶贫济困等事业发展,重点用于解决建档立卡脱贫对象生产、生活困难,保障村集体成员能共享增值收益。请做好试点村收益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督促公示公告等工作。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永春县财政局

      2023年5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