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5-1000-2025-00037
    • 备注/文号:永农发〔2025〕156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8-04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永春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镇镇千亩良田”建设成效奖补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5-08-19 10:59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春县建设“镇镇千亩良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文〔2025〕25号)《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5年永春县“镇镇千亩良田”成效检查结果的通知》(永政办明电〔2025〕11号)等文件精神。桂洋镇和五里街镇作为试点乡镇,按照下达的千亩良田指导面积,每亩奖补500元,即桂洋镇指导面积2000亩,奖补100万元;五里街镇指导面积1000亩,奖补50万元;湖洋镇、介福乡和横口乡奖补40万元;仙夹镇、桃城镇和东平镇奖补30万元;达埔镇、外山乡和锦斗镇奖补20万元,共计420万元。奖补资金重点用于农田基础设施改造提升、耕地质量提升、种子等物化投入、粮食生产示范片建设以及统一育秧、代耕代种、统防统治、代管代收等粮食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等方面。经研究,现将资金给予下达,款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科目,列支县长签批:2025年“镇镇千良田”补助资金,同步下达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详见附件1、2)。

      请按照《永春县财政局关于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永财〔2023〕3号)要求,严格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和属地监管等相关要求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的用途和范围使用,不得挤占和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抓好千亩良田项目实施管理工作,做好全过程档案资料管理,项目完成后,要整理相关佐证材料,建档立册并及时对项目进行验收,自觉接受监督检查评价审计,保障资金安全高效、项目顺利实施、任务全面完成。

      附件:1.永春县2025年“镇镇千亩良田”建设成效奖补资金任务清单及资金分配表

      2.永春县2025年“镇镇千亩良田”建设成效奖补资金绩效目标表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永春县财政局

      2025年8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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