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5-1000-2025-00038
- 备注/文号:永农发〔2025〕157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8-04
吾峰、桃城镇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镇镇千亩良田”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队调研“镇镇千亩良田”工作部署,加强吾峰镇、桃城镇的粮食生产,支持吾峰镇10万元、桃城镇10万元用于粮食生产有关工作。经研究,现将资金给予下达,款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科目,列支县长签批:2025年“镇镇千亩良田”补助资金,同步下达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详见附件1、2)。
请按照《永春县财政局关于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永财〔2023〕3号)的要求,严格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和属地监管等相关要求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的用途和范围使用,不得挤占和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项目完成后,要整理相关佐证材料,建档立册并及时对项目进行验收,自觉接受监督检查评价审计,保障资金安全高效、项目顺利实施、任务全面完成。
附件:1.永春县2025年“镇镇千亩良田”补助资金(第三批)任务清单及资金分配表
2.永春县2025年“镇镇千亩良田”补助资金(第三批)绩效目标表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永春县财政局
2025年8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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