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5-1000-2026-00002
    • 备注/文号:永农发〔2026〕6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21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21 20:15

      本年度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及《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从“泉州市永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fjyc.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永春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春县桃城镇桃溪路232号,邮编:362600,电话:0595-23862661)。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密围绕“三农”工作核心任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年度,我局严格遵循《条例》有关规定,以提升透明度和公信力为目标,持续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拓展公开渠道,依法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局着力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及时、全面公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共计发布法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2条,实现了公开信息的100%电子化。公开内容聚焦主责主业,其中涉及民政扶贫、救灾保障、社会保障与就业等民生关切领域的信息49条,农业农村相关规划计划类信息22条,其他类信息1条,确保了群众对重要政策和规划的全方位了解。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贯彻落实《永春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不断优化依申请公开服务机制,保障申请渠道畅通、办理程序规范。2025年度,共依法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包括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及相应工作流程。坚持“先审查、后发布”及“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原则,切实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确保信息发布规范严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以永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平台,积极创新政务公开载体与形式,增强信息公开效果。充分利用信息公开栏、LED显示屏、微信公众号“永春三农通”等渠道,及时有效发布涉农补贴、乡村振兴动态、农业技术指导等信息,不断提升农业农村政策覆盖面和知晓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

      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职能,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加大督查力度,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全面落实“三审三校”和先审后发制度。借助事前监管平台及时排查并纠正错漏信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考核体系,建立健全社会评议与责任追究机制,主动接受公众监督,以强有力的监督保障推动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和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受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受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的问题,比如政府信息公开需进一步加强深度。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在今后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进:一是扩大公开范围,按规定在政策解读等新增设的专题栏目及时更新内容,方便群众第一时间了解最新动态。二是强化宣传引导,依托现有手段,创新方式方法,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利用率,推动线上线下协同发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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