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10-0101-2021-00001
    • 备注/文号:永人社〔2021〕1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1-07
    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1-01-10 17:3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以及《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第四季度统计报送的通知》要求,特编制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被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月1日起至202012月31日止。本年报将通过“泉州市永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本单位公告栏进行公开公布。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春县衙口街1号,联系电话:0595-23882664,电子邮箱:yc23882664@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大行政决策、执行、结果等权力运行主要环节的公开,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各股室、各直属单位需发布的信息经股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业务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层层把关后进行发布,确保信息安全不泄密,从而形成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有序推进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健全工作机制

    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完善公开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载体,做到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公开发改政府信息,切实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注重防止搞形式主义和应付式的工作态度,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三)加大工作力度。

    认真做好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在泉州市永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社会保险、就业创业等政务信息,拓宽人社政策知情面,提高公众对我县人社事业的知晓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2

    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5

    1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0

    9

    4

    行政强制

    0

    1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存在内容不够全面的问题。二是信息公开存在不够及时的问题。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一是认真梳理,不断扩大丰富公开内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正确处理政府信息保密与公开的关系,及时公开需要公开的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统一认识,逐渐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有关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做到所公开的信息透明度高、内容涉及广、强度大、形式多样。三是规范建设,努力提高工作实效。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大力培养技术骨干,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保障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本局长期的日常工作抓紧抓实,尤其是要列入各股室的业务工作范畴中,做到人人有责,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通过信息公开提高群众对人社工作的监督和关注,推动人社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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