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98-0101-2022-00003
- 备注/文号:永市监〔2022〕4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2-15
永市监〔2022〕4号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大队,各中学、中心小学、县直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民办学校:
为扎实做好2022年春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用餐安全,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现就开展2022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部署到位
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及时开展春季学期学校(含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要结合贯彻落实省、市、县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 (2020-2022)精神,进一步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全县学校食品安全有关要求落到实处,为新学期学生返校营造一个卫生、安全的就餐环境。同时要多形式宣贯《反食品浪费法》,积极开展反对食品浪费主题活动,引导在校师生自觉践行勤俭节约,制止餐饮浪费。
二、协同协作,排查隐患
各单位应在开学前完成对辖区学校食堂、供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联合检查,参考《福建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操作指南》(闽市监办〔2021〕126号) ,做好并留存检查记录,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实施销账式整改。
(一)学校食堂及供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一是全面开展环境及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工作。确保食品加工区及就餐区环境整洁及良好通风,严格落实餐用具、食品加工设备等洗消保洁要求。二是严格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要加强对返永复工工作人员健康状况的摸底排查,按照规定做好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工作。严格落实食品从业人员体温监测、健康晨检、洗手消毒、规范穿戴等防护制度,严禁患有感冒、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进入食品加工场所。集体用餐配送企业还应加强对送餐、分餐人员的健康监测和管理。三是严格原料食材管控。落实一品一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及时清理过期、变质、感官性状异常的库存食材,原则上不采购、使用进口冷链食品。四是规范食品加工操作和留样管理。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加工制作食品,做到烧熟煮透,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规范食品留样管理。五是学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及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切实加强对食堂或供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针对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营业中的食品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食品经营单位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有效,从业人员健康管控情况;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场所内外环境是否保持整洁,库房内食品及食品原料贮存情况;“五毛”食品等重点食品的感官性状、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销售过期变质、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等行为;是否存在经营野生动物制品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违法违规行为。
三、严肃纪律、落实责任
各单位应有序推进,及时完成对属地学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强化对重点部位、重点人员及关键环节的检查力度,确保部署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教育局将结合学校食品安全“双随机”抽查工作要求,组织对全县春季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监督抽查,并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
请各单位于2022年2月25日前,分别对口报送工作总结、问题清单汇总表和工作情况统计表。
县市场监管局联系人:黄秀敏,电话:0595-23876213,邮箱:ycspjgg@163.com或内网OA邮箱;
县教育局联系人:陈吉林,电话:0595-23877362,邮箱:ycjyjtwy@163.com。
附件:1.问题清单汇总表
2.工作情况统计表
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永春县教育局
2022年2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问题清单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检查对象 |
存在问题 |
处理措施 |
备注 |
1 |
XXX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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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XX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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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检查时,针对发现的问题,相关检查情况及后续处理情况需简单表述汇总填入此表。
附件2
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类别 |
单位 |
数量 |
出动执法人员 |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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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学校及供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其中:学校食堂 幼儿园食堂 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 供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供校食品生产企业 学校及周边食品销售单位 |
家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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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发现风险隐患数量 其中:学校食堂 幼儿园食堂 学校周边餐饮单位 供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供校食品生产企业 学校及周边食品销售单位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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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及周边监督抽检食品 |
批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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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抽检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 |
批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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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缔学校周边等无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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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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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数量 |
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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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违法案件 |
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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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金额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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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司法机关案件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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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学校食堂数量 |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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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已建立属地校园“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是或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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