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98-0101-2023-00003
    • 备注/文号:永市监〔2023〕8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2-07
    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02-09 09:52
    永市监〔20238
    各股(室)、所、直属单位: 

      现将《2023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

      202327

      (此件主动公开) 

        

      2023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及县委《关于在全县开展“全面提振精气神 奋勇争先展新貌”行动方案》(永委〔2023〕8号)精神,对照“八大工程”,结合我局工作职能,提出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工作目标 

      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具体工作举措,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使命担当,按照各级党委、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工作要求,努力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永春全方位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分工 

      (一)持续优化综合窗口 

      在政务服务中心新增设1个综合窗口,将“5+1”升级为“6+1”,桃城所注册登记业务整合至中心窗口,减少群众跑趟次数。 

      责任领导:余爱民 

      责任部门:审批股 

       人:邱巧君 

      完成时限:2023年2月 

      (二)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设立“自助办” 

      依托“个体户全程智能化登记”,实现个体工商户申请、受理、审核、发照全流程自助办理,为群众提供更高效、便捷、快速的办照体验, 实现信息多跑路、群众就近办。 

      责任领导:余爱民 

      责任部门:审批股 

       人:邱巧君 

      完成时限:2023年2月并长期坚持 

      (三)推动金融服务区设立 

      积极与县政务服务中心、各商业银行沟通协调,吸引各商业银行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为新开办企业银行开户提供“全程帮办”服务。 

      责任领导:余爱民 

      责任部门:审批股 

       人:邱巧君 

      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四)开展市场主体歇业备案试点工作 

      为因经营困难而暂时无法开展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提供歇业制度,缓解市场主体经营压力,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维持成本。 

      责任领导:余爱民 

      责任部门:审批股 

       人:邱巧君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五)创新“个体工商户注销一件事”服务 

      积极与税务部门沟通协调,实行跨部门联动服务,将个体工商户注销涉及的清税、营业执照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按照“一件事一次办”标准进行整合,简化个体工商户退出手续。 

      责任领导:余爱民 

      责任部门:审批股 

       人:邱巧君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六)优化市场监管模式 

      实行“双随机、一公开”差异化监管,对被抽中的信用良好企业采取书面检查方式,最大程度不干扰企业正常经营;清理长期未经营企业,对连续两年“未年报”的企业经甄别后予以吊销。 

      责任领导:颜光辉 

      责任部门:信用监管股 

       人:官志强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七)进一步落实包容审慎监管 

      对市场监管领域首次、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违法行为免于处罚或减轻处罚,审慎列异列严,畅通信用修复渠道和办理期限,合理减轻市场主体负担,进一步为市场主体成长和发展营造更加宽松的环境。 

      责任领导:余爱民、颜光辉 

      责任部门:法规股、信用监管股 

       人:陈培源、官志强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八)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 

      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向社会公众提供知识产权评议、咨询、预警分析、维权援助、侵权损害评估等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服务,填补我县该领域“空白”,逐步满足企业日益增长的知识产权保护需求。 

      责任领导:苏荣臻 

      责任部门:知识产权股 

       人:吴默骥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九)提供专利技术数据支撑 

      依托“永春县专利收储运营中心”(国家香检中心)构建免费开放的专利数据库,为企业的技术需求提供数据支撑,深化推进专利技术助企行动。 

      责任领导:江慧荣 

      责任部门:国家香检中心 

       人:尤龙杰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十)设立国家香检中心香都业务中心 

      在永春香企聚集地达埔镇增设国家香检中心香都业务中心”,集中受理、流转香都企业的送检业务,使香企在家门口享受更快、更便捷的检验检测、业务咨询等一揽子技术服务。 

      责任领导:江慧荣 

      责任部门:国家香检中心、达埔市场监管 

       人:尤龙杰、黄劲松 

      完成时限:2023年2月底前 

      (十一)提高“永春香”品牌影响力 

      开展商标品牌战略,指导县香制品同业公会制定、完善“永春香”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管理、使用、推广制度,激励香企使用“永春香”品牌,持续扩大区域品牌影响力。 

      责任领导:苏荣臻 

      责任部门:知识产权股 

       人:吴默骥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十二)开展诚信单位评选活动 

      结合315”活动开展“诚信单位”评选活动,增强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诚信意识,树立诚信典型,推广诚信商道,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责任领导:颜光辉 

      责任部门:综合执法大队、消保股、各市场监管所 

       人:潘春永、林海英、各市场监管所所长 

      完成时限:2023年3月底前 

      (十三)开展市场主体法律帮扶 

      坚持过罚相当、宽严相济的法治精神,又体现执法温度,采用跟访随访、行政指导方式,开展市场主体法律帮扶,帮助企业案前提醒、案中指导、案后改正,规范经营秩序,营商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 

      责任领导:余爱民 

      责任部门:综合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人:潘春永、各市场监管所所长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十四)开展诚信计量和“计量惠企”工程 

      推进强检计量器具免费检定工作落实,强化农贸市场、商超、加油站等领域在用强检计量器具的定检服务。 

      责任领导:林志平 

      责任部门:计量所 

       人:康恺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十五)开展质量技术帮扶行动 

      深入企业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根据企业需求帮助解决产品检测、标准、计量、认证等技术难题,支持企业参与各级标准制修订工作,以标准促进产业质量提升。 

      责任领导:林志平 

      责任部门:质量股 

       人:李伟炷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三、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提升认识,明确要求,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谋划部署,分管局领导按分管领域督促抓落实;各有关股室、直属单位要强化统筹协调,狠抓工作落实;各报要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各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实化政策举措,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二)加强舆论宣传。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通过各类媒体,持续深入广泛宣传,为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有关股室、直属单位要对照本方案明确的任务和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强化落实措施,细化分解任务。局分管领导要加强工作指导,定期跟踪督导调研;要重点关注群众办事反馈的痛点堵点问题,进一步优化举措,提高施策的有效性和精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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