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98-2500-2015-00002
    • 备注/文号:永食药监〔2014〕17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4-12-31
    永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01-04 09:5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县政府办部署要求,现编制 2014 年度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情况,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14 1 1 日起至 2014 12 31 日止。本年报在永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一栏向社会主动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永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春县桃城镇衙口街1号,邮编:362600,电话:23870697)。

        一 、工作概述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学习《条例》等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及时更新网站信息。根据政务公开要求,进一步完善局政务信息网各主要信息栏目,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及时发布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动态信息,定期更新网上信息,加强网上互动环节管理,快捷答复网友咨询、投诉等,满足广大企业和群众对食品药品监管信息的需求。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等公共媒体,加强宣传食品药品政策法规和监管动态。通过“药品安全宣传月”、“科技活动周”等现场咨询活动,结合日常监管,加强宣传食品药品监管信息,特别是人民群众关心和期盼的热点信息,增加食品药品监管政务透明度。同时,坚持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的公开政府信息,确保了公开内容的全面具体、公开程序的严密规范、公开形式的方便有效,有力地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工作中,我局全部通过局网站、公开栏和县政府政务网站、公开栏等方式进行公开。2014年度,本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条。其中,机构职能6条,食品药品监督检查情况3条,监管工作动态9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认真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涉及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未发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体制和技术等原因,我局在信息公开目录索引、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信息公开服务水平等仍需进一步改进提高。下一步,我局将以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为契机,加强与县政府信息管理部门联系,完善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形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七、附表
        永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表附后。

        附件:永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4年度

    制作、获取的政府信息总数 条 19

    其中:1.主动公开文件数 条 18

         2.依申请公开文件数 条 1

         3.不予公开文件数 条 0

    受理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条 0

    其中:⒈当面申请数 条 0

         ⒉传真申请数 条 0

         ⒊电子邮件申请数 条 0

         ⒋网上申请数 条 0

         ⒌信函申请数 条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条 0

    其中:⒈同意公开答复数 条 0

         ⒉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条 0

         ⒊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条 0

         4.其他类型文件数 条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 件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元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件 0

    行政复议数 件 0

    行政诉讼数 件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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