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21-2500-2020-00004
- 发布机构:永春县审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9-24
(2020年9月24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永春县审计局重点对2019年县财政局具体组织实施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及县交警大队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9年度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9396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预算调整数,下同)100.66%,同比下降4.0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270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100%,同比增长0.0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301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含上年结转指标、上级专项资金)98.66%,同比增长0.9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251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102.64%,同比增长70.3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877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含上年结转指标、上级专项资金)85.83%,同比增长27.0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743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104.79%,同比增长10.9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019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98.85%,同比增长6.3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6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100%,同比增长3.8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100%,同比增长18.87%。
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收入总计3561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27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0209万元;支出总计3516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301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795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7028万元,年终结转结余4510万元。
从审计结果看,2019年,县财政等预算执行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坚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努力组织财政收入,不断优化支出结构,逐步完善预算管理,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㈠ 县财政局具体组织实施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1.部分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
2.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合理;
3.个别省财政提前下达2019年转移支付资金,未能在县人大会批准预算后按规定时限内向相关部门、单位批复预算;
4.部分预算安排不够准确;
5.个别预算批复不够细化;
6.部分财政资金超范围列支;
7.部分预算指标下达不够及时;
8.部分支出未按规定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9.财政存量资金规模未压缩;
10.部分盘活存量资金未支出或支出进度慢;
11.绩效重点评价指标体系设置不够规范;
12.部分财政预算资金未使用;
13.部分出借的财政应急周转金未及时收回。
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1.预算执行不够规范。一是部分预算编制不够科学合理。二是部分经费支出未严格按照预算项目列支核算。
2.部分收入管理不规范。一是场地租赁费收入未上缴国库、未进行会计核算,使用票据不合规。二是应缴预算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
3.服务采购及租赁管理不合规。一是交通事故鉴定未公开招标、未签订合同。二是车管所场地租赁未公开招标、未经集体研究决定、未签订合同。
4.资产管理不够规范。一是部分完工项目未及时转入固定资产核算管理。二是个别资产管理不规范,卡片登记数与实物不符。
5.内部控制不严,对下属中队财务收支监管不到位。一是个别下属中队资金使用管理存在较大风险。二是内控机制缺失,管理存在漏洞。
三、加强和规范预算管理的意见
㈠推进改革,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机制。一是做好四部预算编制的基础工作,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建立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预算制度,确保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合理性。二是加强预算资金的统筹安排,充分考虑资金结转结余情况,加快预算资金下达执行进度;严格控制新增财政存量资金,用好盘活存量资金,防止收回的存量资金二次沉淀,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严禁违规向实有资金账户拨付预算资金,确保财政资金不脱离国库的监管;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绩效重点评价工作机制,做好绩效评价结果有效应用。
㈡多措并举,做实做大财政收入总量。一是加大财源培植力度,优化收入结构,挖掘财源新的增长点,加强收入分析、预测和管控,提高收入执行的计划性、均衡性和稳定性;同时,抓好收入征管工作,推进税收协控联管,确保税收应收尽收。二是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导向,有针对性地做好项目谋划和申报,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和地方政府债券,着力做大财政收入总量。
㈢加强管理,提高防范债务风险能力。一是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风险管控机制,实行债务动态监管,做好债务统计与分析,严控政府债务规模,防止债务资金闲置,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二是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存量债务,严格控制新增债务,拓宽偿债资金渠道、统筹安排偿债资金,确保债务按期偿还,切实防范债务风险。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存在的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据有关财经法规责令相关单位进行整改纠正。有关单位按照要求,积极采取措施整改审计发现的各类问题。县审计局将加强对有关单位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52502000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