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21-0101-2025-00003
    • 发布机构:永春县审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8-29
    2024年度永春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时间:2025-08-29 17:34

    (2025年8月29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永春县审计局重点对2024年县财政局具体组织实施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及县民政局、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24年度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2106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预算调整数,下同)93.38%,同比下降0.9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018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99.91%,同比增长5.7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270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含上年结转指标、上级专项资金)84.08%,同比增长13.79%。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965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98.94%,同比增长30.6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740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含上年结转指标、上级专项资金)79.69%,同比增长37.75%。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259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96.35%,同比增长8.95%;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973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103.36%,同比增长10.6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507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173.63%,同比增长3150.6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100%,与上年持平。

      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收入总计5752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018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86113万元;支出总计4913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270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87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1654万元,年终结转结余83852万元。

      从审计结果看,2024年县财政等预算执行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围绕“全面提振精气神 奋勇争先展新貌”行动部署要求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工作重心,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加大财源建设力度,持续优化支出结构,扎实做好“六稳”工作,不断落实“六保”任务,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县财政局具体组织实施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1.部分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

      2.部分代编预算资金未及时下达。

      3.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够科学合理。

      4.部分项目年初预算安排不够精准。

      5.部分年初预算项目不够细化。

      6.个别财政资金超范围列支。

      7.部分项目年底支出比重偏高。

      8.部分上级转移支付未及时分配下达。

      9.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

      10.个别评价指标权重设置有待优化。

      11.部分工程进度缓慢,债券资金未及时拨付。

      12.借出周转资金不合规。

      13.暂付款项规模较高,规范管理有待提升。

      14.借入调度款未及时清理。

      15.预算支出进度管理、库款风险预警措施有待加强。

      16.部分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收回。

      17.部分存量资金盘活未能体现用于重点领域。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1.预算管理方面。一是部分预算编制不够合理。二是个别经费支出未严格按照预算项目列支核算。三是部分政府采购无年初预算。四是无预算支出费用。五是部分项目预算支出执行率较低。

      2.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方面。一是部分专项资金闲置未安排使用、未拨付。二是部分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三是部分专项资金拨付方式不合规。四是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多支付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五是对部分专项资金使用、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不够到位。

      3.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方面。一是采购项目预算价无依据。二是投标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三是部分采购未及时签订采购合同。四是个人违规使用办公用房。五是未完成资产调拨。六是个别已使用在建工程未办理移交手续。七是个别资产未纳入政府储备物资核算管理。八是固定资产管理使用不规范。

      4.财务管理方面。一是超标准发放食堂伙食补助费。二是严控公务接待规模不到位。三是公务接待报支审核把关不严。四是往来款余额大,部分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五是工会经费管理使用不够规范。六是决算报表部分数据账实不符。七是内控制度不健全。

      三、加强和规范预算管理的建议

      (一)完善财政管理制度,提升财政治理能力。一是严格执行预算法及相关规定,做好四本预算、决算草案的编制和管理,增强年度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确性和细化率,严格控制代编预算规模,并按规定时限批复下达。二是预算收入要及时、足额上缴国库,严控新增存量资金,用好盘活存量资金,督促预算资金加快执行进度,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严格规范财政暂付性款项管理。三是建立健全库款支付风险预警机制,统筹协调、合理调度、拨付资金,提高库款保障能力。

      (二)强化财政收支管理,提高财政保障能力。一是加强经济形势和财政收支分析研判,加大财源培植力度,不断优化财源结构,抓好收入征管工作,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补助,做大财政收入总量。二是坚持量入为出原则,积极运用零基预算理念,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持兜住“三保”底线,规范支出审批管理,严禁超范围列支,加强对项目执行情况的分析和结果运用。三是完善财政收支、国库资金流量预测体系,加强对各单位预算资金使用监管,强化资金的跟踪问效,确保财政资金用到实处。

      (三)加强财政风险防控,增强财政可持续性。一是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风险管控机制,实行债务动态监管,做好债务统计与分析,防止违规过度举债,拓宽偿债资金渠道,切实防范债务风险。二是完善以债务率为主的政府债务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完善政府债务与项目资产、收益相对应的制度,综合评估政府偿债能力,加强风险评估预警结果应用。三是严控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处置化解隐性债务存量,不得违规出借财政资金,加强政府债务和中长期支出事项管理,客观评估对财政可持续性的影响。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存在的问题,永春县审计局已依据有关财经法规责令相关单位进行整改纠正。有关单位按照要求,积极采取措施整改审计发现的各类问题。永春县审计局将加强对有关单位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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