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审计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06 10:26

    永审〔2026〕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局的行政职能,特向社会公布永春县审计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泉州市永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fjyc.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县直部门信息公开—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里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永春县审计局综合股联系(地址:永春县桃城镇衙口街1号,邮编:362600,电话:0595-23882996)。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永春县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深入践行“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提升审计工作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为核心,系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不断推进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务实高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度,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条,不予公开信息数2条,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在主动公开的4条信息中,其他类信息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度,我局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持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全流程闭环操作机制,在公开制发环节明确公开属性,实行分类标注,同时,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坚持“谁公开、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所有公开信息均经综合股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二审、主要领导三审,全年未发生失泄密事件。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推进“线上+线下”全方位公开平台,不断提升信息传播实效。线上主阵地,主要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政策解读、民意调查等信息,确保公众及时知晓和获取有效的政府公开信息。同时,不断拓展线下渠道,组织县直有关部门围绕重大公共工程跟踪审计相关工作开展座谈会,收集采纳意见建议6条;在局公开栏及时更新重大决策、工作计划、财务管理和群众关注关切信息,提高机关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积极向审计系统三级平台、永春县融媒体中心等报送审计信息及工作动态,扩大公开覆盖面。

      (五)监督保障方面

      持续强化组织领导,将信息公开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指定专人负责局网站政府信息日常更新,认真做好信息审核、更新发布、日常维护等工作;及时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对往年政府公开信息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质效有待提升,对于专业审计术语和政策条文的解读不够主动直观,深度解读和延伸解读不足,导致公众对审计政策的理解不够深入。二是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督查频次不够,公开内容的不规范、不到位问题发现不够及时。

      (二)改进情况

      一是不断创新解读方式。采用领导干部解读、专家解读、图文图解、短视频等多种形式,不断丰富解读内容,提升政策传播实效。二是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每季度对政府公开信息开展1次全面检查,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不断压实工作责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严格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5年共发送0份信息处理费缴纳通知,通知收取金额0元,实际收取金额0元。

     

     

      永春县审计局

      2026年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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