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57-0800-2021-00012
    • 备注/文号:永水利〔2021〕27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3-01
    永春县水利局关于玉斗镇坂仔山围塘除险加固初步设计的批复
    时间:2021-03-12 09:13

    永水利〔2021〕27号

    玉斗镇人民政府:

      根据你镇的申请,我局于2020年11月25日组织召开了玉斗镇坂仔山塘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送审稿)审查会。设计单位根据专家意见及相关规范修改完成《永春县玉斗镇坂仔山围塘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批稿),经审核我局基本同意实施除险加固方案的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除险加固的必要性

      坂仔山围塘位于永春县玉斗镇玉美村,枢纽工程由大坝、溢洪道、输水涵洞组成。山围塘坝址以上集雨面积为0.306km2,总库容2.66万m3。坂仔山围塘自建成以来,以农业灌溉为主,结合农村饮水等多方面充分发挥了效益。经过几十年运行,工程主体日趋老化,大坝坝体出现前后坝坡塌陷及及渗漏等问题,于2020年5月进行针对性应急除险,仍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同时该山围塘作为玉美村农村饮用水水源,承担着玉美村村民日常生活用水。因此,对坂仔山围塘进行农村饮用水源地修复及除险加固是十分紧迫和必要的。

      二、工程等别和防洪标准

      同意工程等别为V等,主要永久建筑物级别为5级。同意防洪标准按10年一遇设计,50年一遇校核。

      三、水文

      基本同意工程水文计算方法和采用的洪水设计成果。

      四、工程地质

      基本同意工程地质报告所作的评价结论。

      五、除险加固主要内容

      (1)基本同意大坝迎水坡采用M10浆砌C20砼预制块护坡,坝基及两侧坝肩进行帷幕灌浆处理,坝体采用水泥黏土灌浆进行防渗。下阶段进一步细化主要技术指标和施工技术要求。

      (2)基本同意坝顶新建砖砌防浪墙,溢洪道内杂草清除。

      (3)基本同意背水坡坡脚砌石挡墙破损修复,新建量水堰1座。

      六、工程概算及工期

      工程概算根据福建省水利厅闽水计财[2011]98号文颁发的《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及相关定额的规定规程进行编制,同意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原则、根据和方法,经初设审核,概算总投资按70.6万元控制,资金由上级补助及自筹。施工总工期为4个月。

      七、其他事项

      (一)设计单位应进一步抓紧做好工程初设及施工图的完善优化工作,补充水尺、警示牌、工程概况牌及下坝台阶设计。

      (二)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配套资金,加强资金监管,规范程序,强化资金安全和项目质量。

      (三)工程建设过程中,设计单位应根据地质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设计,同时各参建单位应加强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在汛期施工,应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度汛方案及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编制,备齐防汛物资,做到安全度汛。

      以上批复,请遵照执行。

      永春县水利局

      2021年3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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