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57-1200-2021-00017
    • 备注/文号:永水利〔2021〕35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3-12
    永春县水利局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灌溉井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3-17 14:43

    永水利〔2021〕3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灌溉井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泉水水〔2021〕8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农村灌溉井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你们抓紧排查,建立农村灌溉井台账,迅速处置安全隐患。

      二、请你们认真审核、汇总隐患排查处置情况,填报农村灌溉井排查与安全隐患处置情况表,于2021年4月9日前分别报送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县水利局张志鹏,电话0595-36689856,邮箱:ycxsljgz@163.com

      联系人:县农业农村局李志辉 ,邮箱:ycnjzx2019@163.com 。

      附件 1:农村灌溉井排查与安全隐患处置情况统计表

      2: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农村灌溉井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永春县水利局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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