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57-1200-2021-00017
- 备注/文号:永水利〔2021〕35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3-12
永水利〔2021〕3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灌溉井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泉水水〔2021〕8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农村灌溉井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你们抓紧排查,建立农村灌溉井台账,迅速处置安全隐患。
二、请你们认真审核、汇总隐患排查处置情况,填报农村灌溉井排查与安全隐患处置情况表,于2021年4月9日前分别报送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县水利局张志鹏,电话0595-36689856,邮箱:ycxsljgz@163.com。
联系人:县农业农村局李志辉 ,邮箱:ycnjzx2019@163.com 。
永春县水利局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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