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57-1200-2021-00036
- 备注/文号:永水利〔2021〕74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5-07
永水利〔2021〕74号
各乡(镇)水利工作站,各股室、局属单位、龙门滩四级电站: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县水利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现将《泉州市水利行业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实施细则》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学习,做好贯彻落实。
永春县水利局
2021年5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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