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57-0800-2022-00022
- 备注/文号:永水利〔2022〕83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5-06
一都镇人民政府: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现将项目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内容
同意一都镇南阳村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实施方案的受益村、受益人口和建设规模,供水保证率为95%,具体如下:
1.受益人口:现状年受益人口1000人,规划年受益人口1000人。
2.供水规模:供水规模138吨/天。
二、供水水源、水质
基本同意实施方案推荐的供水水源,利用一都镇区现有地表水作为饮用水水源,源水经净化消毒处理后,出厂水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要求。
三、配水管网
同意实施方案推荐的配水管网设计方案,即按各供水规模进行管网设计,采用树枝状布置,基本同意各供水区配水管网的管线布置、管材及管径的选择。
配水管网采用PE100级管,管径De32~90,长度7540米;入户管管径De20,入户管总长2000米。
四、建设工期
建设期限:2个月
五、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渠道
同意实施方案的工程总投资和资金来源渠道,一都镇南阳村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总概算投资50.89万元,除获得上级补助资金外由受益村自筹解决。
六、项目管理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划内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项目法人单位,履行项目建设法人职责,规范工程建设管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按相关规定划定水源保护范围。规模较小供水工程,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可由受益村组建项目管理单位。
(二)资金管理方面,要严格执行农村供水保障工程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建立专账,专款专用,要做到资金安排与饮水安全任务一致,不得降低工程建设标准。根据进度报账付款,严禁挤占、挪用和截留工程建设资金。
(三)工程在完工后乡镇政府及受益村应对工程进行完工验收,在验收合格后向县水利局申请,进行竣工验收。项目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要明确管理主体,制定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工程运行、维修养护、水费计收、水源保护等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工程充分发挥效益。
永春县水利局
2022年5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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