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57-1200-2022-00051
    • 备注/文号:永水利〔2022〕184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9-22
    永春县水利局关于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及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的通知
    时间:2022-09-26 09:54

    永水利〔2022〕184号

    各乡(镇)水利工作站,局各督导服务组、各股室(站、中心),马跳办、白濑办,局属各单位:

      现将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及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的通知》(闽水函〔2022〕738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抓好落实。

      各乡镇、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各类水利安全生产事故教训,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关于开展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永水利〔2022〕72号)、《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会战专项行动的通知》(永水利〔2022〕150号)等文件要求,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对薄弱地区、部位和环节开展专项督导,千方百计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全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突出重点,加强督导。

      此次检查重点是近年来发生过安全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长期上报“零风险”“零隐患”的水利工程特别是重大水利工程,以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多发、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地区、单位和工程。9月底前,各乡镇、局属各单位对所辖范围内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和水利工程全覆盖检查,各督导服务组对所辖范围内不少于20%比例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和水利工程进行重点抽查比例;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不少于20%比例的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重点督导。省水利厅将分别于9月底前、10月15日前开展厅级领导飞检督导和处级领导挂钩督导。请各单位按省厅通知的督导检查内容逐项自查,做好迎检准备。

      三、强化防范,化解风险。

      各单位要高度关注水利工程建设、小水电站等重点领域和汛期、党的二十大前后等重点时段安全防范工作,对今年以来各级排查出的问题,要细化挂牌督办清单和问题整改清单,落实整改措施和时限,形成闭环管理。要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力度,对安全生产上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出问题的严肃问责追责。

      请各单位、各督导服务组将水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及情况表(见附件),于党的二十大闭幕后5日内报送县水利局质安站。

      联系人:方伟鸿;联系电话:36689918

      邮箱:ycxslzjz@163.com

      附件1: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隐患排查清单

      附件2:《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及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的通知》(闽水函〔2022〕738号)

      永春县水利局

      2022年9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