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57-1200-2025-00007
- 备注/文号:永水保〔2025〕9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09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水利局关于下达2025年水生态文明(为民办实事)资金的通知》(泉财指标〔2025〕46号)、《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水利局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第三批水利专项资金的通知》(泉财指标〔2025〕54号)精神,现将2025年市级水利专项资金中水土流失治理补助资金83万元转下达给你们(详见附表),其中水生态文明补助资金30万元款列预算科目“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支出”,市级第三批水利专项资金中水土流失治理补助资金53万元款列预算科目“2130310-水土保持”。请按照《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水利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水利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泉财规〔2022〕2号)的相关规定,管理使用此项资金,强化项目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提高治理成效。请你们按照《泉州市水利局关于加强市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管理的通知》(泉水土〔2022〕19号)的要求尽快组织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实施方案中必须有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等内容,建设规模应达到下达的建设规模,实施方案将作为项目验收的依据。同时,加快项目实施,本次下达资金安排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应于2025年12月前完成所有建设任务,并完成自查验收。
附件:1.2025年市级水生态文明(为民办实事)资金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任务表
2.2025年市级第三批水利专项资金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任务表
3.2025年市级水生态文明(为民办实事)资金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4.2025年市级第三批水利专项资金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此件主动公开)
永春县水土保持工作站 永春县财政局
202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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