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10 11:5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本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泉州市永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jyc.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永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95-23801508;传真:0595-23801618;电子邮箱:yc23801508@163.com)。

      一、总体情况

      我局按照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务信息。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成立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指标考核,与其他重要工作指标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2020年度,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共4条,公开的内容涉及部门工作动态和相关规定的其他政府信息。建立信息发布台账和目标索引、发布协调与处理机制、保密审查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和保密性的审查,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积极主动、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做到即知即改,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来,我局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推行政务公开的工作中仍存在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措施不够到位等问题,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

      改进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依照《条例》《办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确保工作按时按质开展。二是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在推行政务公开方面,凡是能公开的内容都要公开,凡是能上网公开的项目都要在网上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