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18-3000-2025-00003
    • 备注/文号:永文体旅〔2025〕43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30
    永春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转发《福建省 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文化市场综合 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4年版)>及 适用说明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25-07-01 11:37

    局机关各股室,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为进一步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严格实施《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现将《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4年版)>及适用说明的通知》(闽文旅规文〔2024〕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4年版)>及适用说明的通知》 

       2.《福建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4年版)及适用说明》                        

     

      

    永春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5年6月30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