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07 16:29

      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永春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fjyc.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永春县文体旅游局办公室,电话:0595-23888599。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县文体旅游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切实增强信息公开意识和责任意识,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现将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股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组成。明确一名同志具体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集中推进和日常管理工作,做到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抓,分管领导加强协调具体抓,有关股室明确专人负责抓,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健全审核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制定信息发布审批单,健全信息公开、受理、发布协调、保密审查、日常统计报送等机制,对拟公开的信息,由局分管领导严把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做到了对内对外公开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

      (三)主动加强公开。严格对照年度目标任务,聚焦民生领域、项目建设、公共文化体育以及社会反映强烈的重点、热点问题,及时公开相关信息。2020年度,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条,其中行政许可类信息2条、其他类信息9条。

      (四)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对照法律法规,全面梳理我局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在政府网站及时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认真梳理基层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编制《永春县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及时发布。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围绕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加强学习培训,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6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2 

    +1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公开的信息比较单一、公开内容不全面、不具体,广度和深度不够,人员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等问题。下阶段我局将进一步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较为完善的工作机制;二是加强群众关注重点、热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三是不断强化对信息公开人员队伍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力度,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努力提高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永春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1年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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