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17-0101-2020-00003
    • 备注/文号:永卫〔2020〕17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卫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9-21
    关于给予潘跃保等137位同志城镇及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奖励扶助的决定
    时间:2020-09-28 10:43

    永卫〔2020〕17号

    各乡()卫计办 

      根据《福建省卫生计生委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卫家庭201468号)、《福建省卫生计生委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将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纳入福建省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范围的通知>》(闽卫家庭〔201548)和《福建省卫生计生委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工作的通知》(闽卫家庭〔201812号)等文件规定经调查摸底,入户核实,县、村两级公示,现确定潘跃保等位137同志为2021年度永春县城镇及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奖励扶助新增对象 

      附件:2021年度永春县城镇及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奖励扶助新增对象名单 

      永春县卫生健康局 

                                          2020921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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