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53-0101-2025-00001
    • 备注/文号:永信〔2025〕1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人民政府信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14
    永春县人民政府信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14 16:43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永春县信访局以党的先进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信访工作实际情况,扎实有效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年度,我局积极做好信息管理和监督保障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的畅通与高效,主动公开政府信息0条。

      (一)加强信息管理。以永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的发布平台,安排专人负责全局信息公开维护和更新,并认真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年度信息公开统计报表和政府网站年度报表等数据统计和报送工作。同时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均进行逐级审核,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可公开,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二)加强监督保障。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分管领导加强具体协调,有关股室明确专人负责,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同时,严格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原则,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秘密事项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目前,我局在提升信息可用性方面仍有待加强,需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以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

      改进情况:我局将积极响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规范信息公开的形式与内容,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整体水平和质量,为公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信息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此外,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永春县人民政府信访局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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