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71-0101-2024-00007
- 备注/文号:永行政管〔2024〕12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17
各相关单位:
根据《永春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关于印发永春县政务服务中心红旗窗口及服务标兵评比管理办法的通知》(永行政管〔2023〕25号)精神,经中心绩效考评工作小组研究,评出住建局等6个单位窗口、林巧玲等8名同志为2024年1—3月份中心“红旗窗口”及“服务标兵”并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进驻窗口和个人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其他窗口和工作人员要以“红旗窗口”及“服务标兵”为榜样,扎实工作,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争取更大成绩。
附件:2024年1—3月份永春县政务服务中心“红旗窗口”及“服务标兵”名单
永春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2024年4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4年1—3月份永春县政务服务中心“红旗窗口”及“服务标兵”名单
(按分数从高到低排列)
一、“红旗窗口”(6个):
住建局窗口
公安局窗口
自然资源局窗口
发改局窗口
人社局(社保中心、就业人才中心)窗口
税务局窗口
二、“服务标兵”(8名):
林巧玲 自然资源局窗口
潘丽蓉 发改局窗口
郑志娜 人社局(社保中心、就业人才中心)窗口
苏志山 住建局窗口
陈国强 林业局窗口
罗国斌 税务局窗口
郑杰森 公安局窗口
许凯宁 医保中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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