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63-0101-2022-00006
- 备注/文号:永应急〔2022〕34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6-20
永应急〔2022〕34号
各乡镇,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业:
现将《永春县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工作方案》(永应急〔2022〕34号)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永春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6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永春县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精神、《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应急厅函〔2022〕127号)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工贸行业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泉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泉应急〔2022〕52号)要求,定于2022年6月至9月上旬,开展全县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以下简称“百日清零行动”)。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决策部署,按照全国和省、市、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坚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吸取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教训,突出以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为重点,突出防范重大风险,突出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和目标导向,坚持企业自查与部门核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切实解决专项整治不扎实、走过场问题,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总体要求,彻底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贸行业重点整治事项清零任务,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重点整治范围和事项
“百日清零行动”的重点整治范围是全县铝加工(深井铸造)、涉粉作业10人以上粉尘涉爆企业、轻工重点企业(工贸行业有硫化氢中毒窒息风险的有限空间企业)。
(一)铝加工(深井铸造)重点整治事项(以下简称“铝7条”)
1.固定式熔炼炉铝水出口未设置机械锁紧装置。倾动式熔炼炉控制系统未与铸造机控制系统实现联锁。
2.固定式熔炼炉铝水出口和流槽接口位置未安装液位监测和报警装置,相关液位监测和报警装置未与流槽上的快速切断阀或紧急排放阀实现联锁。
3.熔炼、铸造等作业场所存在非生产性积水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铸造机结晶器的冷却水系统未安装进水和出水温度、进水压力、进水流量监测和报警装置。相关监测和报警装置未与流槽上的快速切断阀或紧急排放阀实现联锁,未与倾动式熔炼炉控制系统实现联锁。
5.铝水流槽未规范设置紧急排放或应急储存设施。
6.钢丝卷扬系统的钢丝绳未定期检查或更换,卷扬系统未安装应急电源。液压铸造系统未安装手动泄压装置。
7.铸造车间现场未严格控制人数。
(二)粉尘涉爆企业重点整治事项(以下简称“粉6条”)
1.不同种类的可燃性粉尘、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2.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惰化、抑爆、抗爆等控爆措施。
3.除尘系统采用重力沉降方式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4.铝镁等金属粉尘除尘系统未采用负压除尘方式。其他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时,未规范采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5.粉碎、研磨、造粒、砂光等易产生机械火花的工艺,未规范采取杂物去除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6.未按规范制定粉尘清理制度,作业现场和相关设备设施积尘未及时规范清扫。铝镁等金属粉尘的收集、贮存等处置环节未落实防水防潮、通风、氢气监测等必要的防爆措施。
(三)轻工重点企业重点整治事项(以下简称“有限空间4条”)
1.未按照规定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或者方案未经审批擅自作业。在有限空间内进行临时用电、高处、动火、检维修等危险性较大作业但未在方案中明确安排监护人员全程持续监护、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针对性措施的。
2.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3.未向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帽、全身式安全带、三脚架、安全绳,以及与作业环境危险有害因素相适应的检测报警仪器、正压式呼吸器等劳动防护用品。
4.未对承包单位的有限空间作业统一协调、管理。
三、实施和步骤
2022年6月至9月上旬,集中安排开展“百日清零行动”,分以下六个环节开展:
(一)动员部署(2022年6月25日前)。成立工作专班(附件1),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凝聚各方共识,组织有关乡镇、工业园区逐家相关企业传达有关文件精神,逐家相关企业发放《永春县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告知书》(样式见附件2)、签订《永春县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承诺书》(样式见附件3),让每一家相关企业明确自身“百日清零行动”应当履行的职责、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限,并对告知承诺内容进行社会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倒逼企业增强依法履职的责任自觉,确保告知书、承诺书送达签订率100%,告知承诺公示率100%。
(二)企业自查自改自报(2022年6月底前)。铝加工(深井铸造)、涉粉作业10人以上粉尘涉爆、轻工重点企业要使用福建省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分别完成 “铝7条”“粉6条”“有限空间4条”重点整治事项自查自改自报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线上自评,隐患自查情况(样式见附件4)和整改落实情况(样式见附件5)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企业加盖公章后上传至省平台,县应急管理局下载存档并对企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核。
(三)县级专项检查(2022年6月-7月底前)。联合有关乡镇、工业园区按照“全覆盖,不遗漏”的原则,对照 “铝7条”“粉6条”“有限空间4条”重点整治事项,组织对辖区内所有铝加工(深井铸造)、涉粉作业10人以上粉尘涉爆、轻工重点企业逐一开展执法检查,逐家对相关企业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核查、复查,同时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工作进行督促指导。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铝7条”“粉6条”“有限空间4条”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但未主动自查自改自报的,对企业和主要负责人“一案双查”,依法严肃处罚;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县应急局对轻工重点企业专项检查与专家指导服务结合开展,对指导服务期间发现的隐患未制定整改方案或未按方案规定时限完成整改的,仍要依法严肃处罚。
(四)市级抽查核查(6月-8月底前)。市应急局结合年度执法计划、专项督导、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专家对涉粉作业10人以上粉尘涉爆企业进行核查,并对各县(市、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核查,进一步核验“百日清零行动”工作成效,对重点企业台账不清、执法检查不精准、发现问题不依法处理、报送虚假工作进展等问题,将进行全市通报、严肃问责。
(五)迎接交叉检查(6月-7月底前)。按照《泉州市应急管理局转发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轻工重点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和市际交叉检查工作的通知》(泉应急〔2022〕28号)要求,认真做好迎接省应急管理厅组织的市际交叉检查(总检查时间延长至不少于一周),确保不出纰漏,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由受检县(市、区)负责履行行政处罚程序。
(六)督促指导。配合应急管理部、省应急管理厅、市应急管理局对我县“百日清零行动”工作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指导,组织专家抽查,推动“百日清零行动”落地见效。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应急局、有关乡镇、工业园区要立即将本方案传导至辖区内所有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轻工重点企业,并结合本辖区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轻工重点企业专家指导服务等工作安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百日清零行动”。要结合辖区内重点整治企业数量、人员力量等实际做好统筹协调,强化责任措施落实,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改自报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线上自评。要于7月3日前进一步核实和完善辖区内所有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企业线上台账(主要核实内容见附件6)并在省平台更正,对辖区内有限空间企业,特别是存在硫化氢中毒窒息风险的轻工重点企业要进行再排查、再摸底,确保不漏一家,因漏查发生事故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强化分析研判。有关乡镇、工业园区要配合县应急局结合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立即对本辖区铝加工(深井铸造)、涉粉作业10人以上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整治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逐个进行分析研判。分析过程中必须调阅2020年以来的所有自查自改、执法检查(含“互联网+执法”,专家的选用等)及隐患整改等材料。
(三)强化调度指导。县应急局要充分运用信息化平台,掌握企业基本情况,针对性开展现场检查。涉及“铝7条”“粉6条”的执法专业性较强,需邀请专家共同开展,而且要通过省平台全部实现线上执法。市应急局将适时开展视频调度、明察暗访、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
(四)强化宣传警示。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百日清零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五)加强疫情防控。要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百日清零行动”,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动态调整安排。有特殊困难的,及时报告。各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加强个人防护,切实保障安全。
联系人:陈俊鸿,联系方式:0595-23796967
附件:1.永春县应急管理局“百日清零行动”工作专班;
2.永春县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告知书(参考样式);
3.永春县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承诺书(参考样式);
4.企业“铝7条”“粉6条”“有限空间4条”重点整治事项自查情况;
5.企业“铝7条”“粉6条”“有限空间4条”重点整治事项整改情况;
6.重点企业线上台账主要内容核实内容。
附件1
永春县应急管理局“百日清零行动”工作专班
为推进“百日清零行动”,强化组织领导和专业力量支撑,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根据《泉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泉应急规〔2022〕52号)的部署要求,成立局“百日清零行动”工作专班。名单如下:
组长:康福裕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员:陈俊鸿 行政审批股负责人、工业危化股工程师
林志敏 工业危化股负责人
林巧真 应急救援中心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百日清零行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陈俊鸿兼任。工业危化股、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结合年度执法计划对铝加工(深井铸造)、涉粉作业10人以上粉尘涉爆企业、有限空间轻工重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应急救援中心配合对接省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百日清零行动”专项模块搭建维护工作;工业危化股根据工作需要从本局采购的第三方安全服务机构选择专业对口、能力强的若干名专家参与“百日清零行动”专项抽查核查和督导。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成员名单如下:
主任:陈俊鸿 行政审批股负责人、工业危化股工程师
成员:林巧真 应急救援中心干部
附件2
永春县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告知书(参考样式)
:
按照《永春县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自2022年6月至9月上旬,在全县集中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现对你单位给予告知。
一是认真按要求开展自查自改自报。对照本企业涉及的专项整治类型(“铝7条”“粉6条”“有限空间4条”),在2022年6月底前完成重点整治事项自查自改自报,隐患自查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由本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企业加盖公章后上传至省平台。
二是自觉接受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核查、复查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督导检查。对存在“铝7条”“粉6条”“有限空间4条”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但未主动自查自改自报的,对企业和主要负责人“一案双查”,依法严肃处罚;对拒绝、阻碍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拒不执行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监察指令的企业,一律按有关规定高限处罚。
三是对自查自改自报走过场,存在重大隐患及在“百日清零行动”期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对企业和相关责任人一律严肃处理、高限处罚,确保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受告知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永春县xx镇(乡、园区)
2022年6月xx日
备注:本告知书一式四份,一份留存企业备查、一份在企业公示栏公示、一份报送乡镇(园区)安办备案、一份报送县应急局备案。
附件3
永春县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承诺书(参考样式)
本单位及本人郑重承诺,于2022年6月30日之前完成本企业涉及的专项整治类型(“铝7条”“粉6条”“有限空间4条”)“百日清零行动”重点整治事项自查自改自报,自觉接受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核查、复查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督导检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生产经营安全。如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愿意承担一切行政的、民事的和刑事的责任。欢迎社会公众对我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如发现隐患可向政府及有关部门举报。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2022年6月 日
备注:本告知书一式四份,一份留存企业备查、一份在企业公示栏公示、一份报送乡镇(园区)安办备案、一份报送县应急局备案。
附件4
企业“铝7条”“粉6条”“有限空间4条”重点整治事项自查情况
我司严格按照“逐项逐设备”的要求,于2022年6月 日对照(“铝7条”/“粉6条”/“有限空间4条”)开展自查,发现 条隐患,具体为:1.xxxx;2.xxx......。检查人: 。
我司承诺上述隐患在2022年 月 日前整改完毕。
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
企业(盖章):
2022年6月 日
附件5
企业“铝7条”“粉6条”“有限空间4条”重点整治事项整改情况
我司于2022年6月xx日自查发现的 条隐患,已于2022年 月 日整改完毕,审核人: 。
我司申请永春县应急管理局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核。
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
企业(盖章):
2022年 月 日
附件6
重点企业基础台账清单
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
|
省 |
市 |
县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产能(万吨/年) |
固定式熔炼炉(台) |
倾动式熔炼炉(台) |
深井浇筑系统数量(套) |
钢丝绳式提升装置(套) |
液压式提升装置(套) |
|
福建 |
泉州 |
永春 |
福建省永春双恒铝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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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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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尘涉爆企业
|
省 |
市 |
县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所属行业 |
粉尘种类 |
涉粉作业人数 |
干式集中除尘系统(套) |
湿式集中除尘系统(套) |
抛丸/喷砂机 (台) |
抛光/打磨一体机(台) |
静电喷涂设备(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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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
泉州 |
永春 |
福建永春美岭人造板厂 |
|
轻工 |
木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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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
泉州 |
永春 |
永春县锦荣针车台板厂 |
|
轻工 |
木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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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
泉州 |
永春 |
福建泉州创新茶具工艺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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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工 |
木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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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
泉州 |
永春 |
泉州市邦正运动用品股份公司 |
|
轻工 |
木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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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轻工重点企业
|
省 |
市 |
县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所属行业 |
主要生产工艺及产品、副产品 |
有限空间数量(个) |
有限空间基本情况 |
有限空间作业周期 |
有限空间作业主体 |
硫化物来源 |
独立污水处理设施数量(个) |
污水处理设施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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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
泉州 |
永春 |
福建省春江源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
|
轻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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