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63-0101-2023-00017
    • 备注/文号:永应急〔2023〕116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应急管理局 永春县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2-22
    永春县应急管理局 永春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3-12-22 15:03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23年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建指2023163号), 结合2023年各乡镇实际受灾情况、自然灾害灾情报送系统中的报灾数据以及各乡镇报送的2023-2024年受灾人员冬春生活困难须上级补助情况,现将财政应急管理厅局下达我县的2023年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分配给需救助群众(详见附件1收入“110026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240703- 自然灾害救灾补助"科目。同时,请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2023-2024年受灾人员冬春生活补助情况进行公示,2023年12月29日前报备县应急局备案。 

      附件: 2023—2024年冬春救助资金安排情况表 

            

          永春县应急管理局 永春县财政 

                                      202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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