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8-0101-2025-00003
- 备注/文号:永建建〔2025〕9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03
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等规定,经审查,同意核准永春美岭矿业有限公司申请的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延续,有效期自2025年12月7日至2030年12月6日。现予以公布。
永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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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52502000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