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906-0101-2025-00001
    • 备注/文号:永桂政〔2025〕2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桂洋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14
    永春县桂洋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14 16:5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桂洋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月1日起至2024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福建永春政府网”网站(http://www.fjyc.gov.cn/zfxxgk.aspx)-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乡镇信息公开-桂洋-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里查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桂洋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永春县桂洋镇桂洋街1号邮编:362614,电话:0595—23961001传真:0595-23962669)。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镇2024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条,不予公开文件45条,依申请公开文件0条。同时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主动公开群众所关心的、关注的,重点、热点信息,有效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一是落实安排部署,完善工作机制。结合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和要求,打造职责分明、各负其责的工作局面,确保2024年度公开各项工作任务的标准化、程序化、制度化。成立桂洋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镇主要领导担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负责对全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促。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上报、更新、维护等,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 

      二是加强监督考核,推动工作落实。对我镇政务公开事项进行认真梳理,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做好详细分类。在对外公开内容上重点将群众普遍关注的年度计划、项目规划、便民办事进行公开;在对内公开的内容上,重点公开每月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干部人事管理情况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全面;部分信息解读内容过于笼统,解读形式过于单一等问题。 

      改进情况:加大重视程度。定期组织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查找当前不足。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把握当下工作重点,严格审核发布内容,规范信息发布程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20〕254号)等文件要求,做好信息处理费收缴管理工作。2024年全镇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永春县桂洋镇人民政府

      2025114

      (此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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