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
- 发布机构:横口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5-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参照《永春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结合实际,编制《横口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泉州市永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本《指南》。
横口乡政府信息公开由乡政府党政办公室负责,乡政府的信息公开由信息生成和保存的机构负责。
乡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乡政府党政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 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
●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
● 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 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
● 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 乡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
● 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 乡集体企业及其他乡乡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 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 工作动态;
●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编排体系
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包含以下要素:
索引号 | 组配分类 | 发布机构 | 名称 | 来源 | 文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浏览次数 |
2.组配分类:信息所属目录的分类代码。
3.发布机构:信息公开发布单位的名称。
4.名称:是指该信息的标题。
5.来源:发布信息的单位或信息转载来源网站。
6.文号:信息的文件编号,对于公文信息,特指发文字号。
7.成文日期:公文类信息的发文时间,即公文内容中注明的发布日期。
8.发布日期:信息在政务公开平台中形成的时间。
9.浏览次数:点击网页查看的次数。
(三)公开形式
1.在“泉州市永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网址为http://www.fjyc.gov.cn。
2.在县档案馆设置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
永春县档案馆地址:永春县桃城镇衙口街1号
联系电话:0595-23882059
(四)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乡政府信息,自该乡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乡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相关乡政府信息。
(一)横口乡受理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
乡党政办公室:
咨询电话:0595-23971006
传真号码:0595-23971002
电子邮箱:hkxzfys@163.com
通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横口乡云贵新街1号
邮政编码:362619
咨询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夏令时) 2:30-5:30(冬令时)
(二)申请的方式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直接申请
申请人可登录“泉州市永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直接填写并递交电子版《永春县横口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从“泉州市永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申请表》或向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向受理机构递交。
3.口头申请
采用书面形式申请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
(三)申请的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向申请人出具回执。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下列书面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乡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
6.乡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须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四)收费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等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乡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永春县横口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 请 人 信 息 |
公
民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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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居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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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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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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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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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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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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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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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人 或 其 它 组 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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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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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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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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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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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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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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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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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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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需 信 息 情 况 |
所需信息 内容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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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用途 (可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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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选) □纸面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邮寄 □快递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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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情况 (受理机构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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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永春县横口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填写说明
1.证件指身份证、军官证、学生证、工作证等有效身份证件。个人提出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申请时,请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组织提出的,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上应有机构法人授权证明。
2.填写项目必须完整、详细、准确、真实。
3.所需信息内容的描述请尽可能包括信息的标题、内容概述、文号、发布日期等。
4.本申请表复制有效。
(此页印制在《申请表》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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