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907-3000-2024-00001
    • 备注/文号:永锦政〔2024〕2号
    • 发布机构:锦斗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09
    永春县锦斗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0 15: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2023年锦斗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泉州市永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fjyc.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永春县锦斗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永春县锦斗镇锦溪村1号;邮编:362613;联系电话:0595-23931815;传真:0595-23931106;电子邮箱:jindouzhen@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镇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要求,主动提升政务公开业务能力,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运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度,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条,其中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条、其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1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度,我镇没有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没有申请处理情况、没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镇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发布信息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建设,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更新频率和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建设

    一是加大政府网站管理。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作用,定期向公众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加强政务公开网站的管理,提高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规范性;二是强化线下阵地建设。结合实际通过广播、宣传册、镇村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等途径,使政府信息公开更规范、透明度更高;三是拓宽信息发布渠道。完善政务微信等新媒体发布渠道,通过“圆梦锦斗”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图文消息,提高阅读量,扩大群众知晓率。

    (五)监督保障

    一是严格纳入考核。为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监督工作,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二是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与社会监督,广泛听取群众对我镇政务公开工作的批评和建议,及时确保整改到位。三是提升业务水平。积极参加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镇在信息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强化了组织管理水平,完善了工作制度建设,更好地实现了广大群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同时,不能忽视在工作中仍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信息的质量、数量、时效性仍有进一步提升空间;二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和规范化,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我镇将着力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工作:一是持续对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加强对各部门生成信息的收集整理,挖掘工作亮点,丰富公开内容;二是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拓宽接受咨询次数较多的信息的公开渠道,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三是通过悬挂横幅、入户宣传、依托新媒体平台等方式,进一步增强宣传实效,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2023年我镇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锦斗镇人民政府

     

    202419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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