坑仔口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08 11:53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由坑仔口镇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其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年报统计数据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通过永春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之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和县档案馆查阅等形式公布。联系地址:永春县坑仔口街259号,邮编362615;联系电话0595-23951088;E-mail:yckzk@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信息公开办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规范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用权公开。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加强统筹指导,全面梳理本镇制度文件汇编并集中统一对外公开,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是围绕“六稳”、“六保”加强政策发布解读。拓宽发布渠道,丰富内容形式,充分利用政务公开、微信公众平台及时发布“六稳”、“六保”等相关政策信息,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释放更多积极信号;三是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利用便民服务一体化平台,加强窗口服务,全面优化办事流程,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四是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依法做到及时、准确、公开、透明,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同时,组织人员加强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宣传培训,提升干部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在疫情防控工作收集的个人信息,由专人管理,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有关规定;五是围绕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制度执行。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不断完善内部制度,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策解读产品,不断提高政策知晓度。 

      (一)主动公开方面,凡是应主动公开的信息,都能在网站上作长期主动的公开,群众可随时登录网站了解相关信息,下载有关资料和表格,大大提高了我镇工作的透明度。今年已主动公开信息5条,应公开的信息均完全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完善信息主动公开等具体工作流程,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及时将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反馈到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我镇明确要求全镇各站所、各股室负责人要把此项工作作为本站所、本股室的一项常规性工作抓紧、抓实。规范审查,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由站所、股室负责人提出具体意见,经信息公开操作人员审查后,报送至信息公开负责领导审批,从源头上落实了保密审查。 

      (四)平台建设方面,在永春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开设坑仔口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将正式的纸质文件及时上交到县档案馆,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常务副组长,镇党委秘书任副组长,各站所、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由党政办牵头负责,各站所、各股室间积极协助配合,及时公开和上报公开内容,2020年,我镇明确2名同志具体负责落实政务公开工作。 

      (五)在监督保障方面,成立考核工作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各站所年终绩效列为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到与年终绩效考评结果兑现相挂钩。通过召开征求意见会、座谈会等方式,对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社会评议,并充分听取与会人员对政府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按季度及时将重大事件、重点项目进展等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在公开栏进行上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我镇还每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保密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等保密审查规定,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度,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但在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下阶段,我镇会进一步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建设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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