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苏坑镇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28 10:01
     



     

    永春县苏坑镇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向社会公开永春县苏坑镇人民政府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分为六个部分,依次为:总体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当前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信息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51月1日至2025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泉州市永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jyc.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我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永春县苏坑苏坑新街1号;电话:0595-23936176;邮编:362611;传真:0595-23936997;电子邮箱:skzzf@163.com)

    一、总体概述

    2025年,我镇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紧密围绕本镇工作实际,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我们着力细化公开内容,强化政策解读与互动回应,切实提升公开实效,确保政府信息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助力民生改善与经济社会发展。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截至202512月31日,我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条,乡镇动态更新信息12条。

    (二)依申请公开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截至202512月31日,我镇共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无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根据《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相关规定,我镇进一步细化并落实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分工。通过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流程及受理反馈机制,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着力加强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所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与时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以永春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开专栏为核心平台,涉及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均依法及时予以发布。同时充分依托镇便民服务中心、实体政务公开栏等线下服务阵地,为公众提供便捷的信息查询、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等便民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规范签发文件制度,根据文件的要求和相关条例严格审核文件。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的审核,有效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严格按照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务及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认真落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考核制度。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对发现未按规定开展工作的情况,及时督促责任主体立即整改。

    (六)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2025年度,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主动接受社会评议,未发生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问题情况,未出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部分信息发布的标准化、完整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二)部分政策文件在解读形式上较为单一,部分群众对政策理解存在困难。(三)部分栏目的更新不够及时,部分信息发布的主动性需进一步提升。

    改进措施:(一)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对信息公开格式进行统一与优化,加强源头和细节处的把关,在信息发布后对内容和格式等再次检查,确保要素齐全、分类清晰,便于查阅,保障公示发布内容的规范性。(二)加强和改进政策发布解读回应工作,同步提供简明问答、图文图表等更直观的解读材料,提升解读质量,让群众更容易理解和接受政策。(三)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定期查阅检查,确保信息得以及时发表与维护。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我镇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永春县苏坑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