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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继承公告 (2024)46号
2024-09-12 15:52 阅读人数:1
   现有申请人提供被继承人不动产权属证明与继承相关材料,提出申请不动产权继承转移登记,我中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告,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平方米
序号 不动产单元号 坐  落 权属证明 被继承人 继承人及权利人 登记类型 宗地面积 土地分摊面积 建筑面积 备注
1 350525103009GB10001F00370196 永春县五里街镇仰贤社区桃源华庭储158 闽(2019)永春县不动产权第0001286号 王清海 王玮瑜 转移登记 48473 3.23 10.50 该不动产系继承取得。
2 350525103009GB10001F00370197 永春县五里街镇仰贤社区桃源华庭储159 闽(2019)永春县不动产权第0001285号 王清海 王玮珊 转移登记 48473 3.3 10.73 该不动产系继承取得。
3 350525103009GB10001F00040297 永春县五里街镇仰贤社区桃源华庭A1-508

闽(2019)永春县不动产权第0001289号

闽(2019)永春县不动产权第0001290号

王清海     王玮珊王玮瑜张秀丽 转移登记 48473 31.35 104.14 按份共有情况:张秀丽占50%,王玮瑜占25%系继承取得,王玮珊占25%系继承取得。
4 350525103009GB10001F00040305 永春县五里街镇仰贤社区桃源华庭A1-608

闽(2019)永春县不动产权第0001287号

闽(2019)永春县不动产权第0001288号

王清海 王玮珊王玮瑜张秀丽 转移登记 48473 31.35 104.14 按份共有情况:张秀丽占50%,王玮瑜占25%系继承取得,王玮珊占25%系继承取得。
5 350525103009GB10001F00370386 永春县五里街镇桃源北路992号桃源华庭车位B20

商品房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202109080021)

王清海 张秀丽王玮瑜王玮珊 转移登记 48473 3.92 12.72 按份共有情况:张秀丽占50%,王玮瑜占25%系继承取得,王玮珊占25%系继承取得。
6 350525101002GB10002F00010155 永春县桃城镇留安路18号桃源天地2幢4梯208室

永春国用(2012)第1529号

永春房权证桃城镇字第014069号

郑光远 苏丽芳 转移登记 15336.32 28.78 137.56 该不动产系继承取得。

  上述不动产权拟确定给相关继承人,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公告期内有异议的,向永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直接进行不动产权转移登记。

  永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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